中紀委機關報:遏制“以權謀房”當制度先行
2017-02-24 12:00:09?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責任編輯:周冬 陳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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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持續深入,各類貪腐形式花樣翻新,有人將其簡單地總結為“一動不動”。所謂“動”是以金錢為代表,“不動”的典型則是房產。這種概括雖不全面,但在一定程度上揭開了其中的秘密。最近,中央巡視組在向一些地方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時就指出,存在領導干部以權謀房等問題。可見,“不動”的腐敗值得倍加警惕。 房屋是很多人居住或改善居住的長久追求。以何種方式獲取房產,折射出不同的價值取向。有的人通過奮斗購買房屋,勤勞換取的美好值得贊美;有的人卻“以權謀房”,不僅是以權謀私的另類呈現,更成為一種隱蔽的貪腐方式。 實際上,“以權謀房”的腐敗伴隨著房屋升值的趨勢一直存在。在福利分配時期,一些官員通過變通手法多占多得,將公共福利“化公為私”;住房商品化改革后,房屋的市場價格在攀升,以權謀房也愈演愈烈。近些年查處的腐敗案件中,部分領導干部涉房腐敗問題嚴重,尤其是2015年中央巡視組在巡視后發現,諸如航天科技集團、中國郵政等單位的領導人員或低價買入,或多占住房,或在分配中違規謀利。不管是以“白菜價”購買還是“空手套白狼”,房屋都成了利益交易的商品。 為何一些官員選擇“以權謀房”?因為房屋作為不動產,在信息登記公示上并未完全實現互聯網化。一個官員及其家人名下有幾套房、登記信息如何、購房信息怎樣,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都顯神秘,除了當事人,幾乎無人知曉。所以,一些官員把房產作為侵貪對象,客觀上存在制度短板。可見,要想遏制“以權謀房”就必須在制度設計上先行先試。 現在,隨著大數據的發展,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斷完善,信息在共享基礎上實現了自查和比對,違規購置經濟適用房、領取廉租房補貼等“以權謀房”問題都不難發現。 遏制“以權謀房”,制度上的實踐還有官邸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提出,探索實行官邸制。這一制度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舉措被提出來,一方面探索完善領導干部的住房保障,另一方面在制度層面上讓“以權謀房”失去空間。 “安得廣廈千萬間”曾經是杜甫“大庇天下寒士”的夢想所在。如今,房能安居,亦是誘惑,為官者當有大夢想、大擔當,用好權力,守好自我,切莫走上“以權謀房”的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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