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采購回扣有“潛規則”? 越秀區檢察院調研醫用耗材職務犯罪原因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方晴 通訊員越檢宣 醫學介入器材回扣15%~20%,每張醫學膠片回扣1.5元……近期,廣東查處多起從醫療設備、耗材上非法獲利的案件。據了解,隨著藥品零差價實施,涉醫腐敗利益鏈條被重構,一些醫院和醫生變換手法,從醫用耗材上以“行規”之名攫取利益,手段更為隱蔽。這類貪污腐敗案件通常涉案醫務人員的行政級別、學歷、專業影響力都較高。這些醫術高超,救死扶傷的名醫專家為什么會迷失在利益誘惑面前?近日,越秀區檢察院在2個月內走訪了廣州市7家三甲醫院、發出500份調查問卷、寫就25000字的調查報告。報告透視了醫用耗材職務犯罪的一系列深層次問題。 案例 心血管科主任受賄落馬 副主任“接班”收回扣 李某某是廣東某大學附屬醫院心內科的主任,從醫二十余年,承擔或參加國家級、省部級和廳局級課題10余項,發表學術論文30余篇,在學術界擁有很高成就。他也是廣州醫療系統心內科領域耗材腐敗案發的第一人。作為學科帶頭人,李某某是該院評標委員會成員。據供述,他共收受耗材供應商23萬元賄賂,幫助其成功中標。 2014年年底,李某某因受賄被查,代替李某某主持該院心內科全面工作的副主任張某某同時接替了收取回扣的“工作”,兩年內與同科室3名普通醫生共收受供應商回扣超過百萬元,直至2016年案發被捕。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考慮到社會和病患利益,李某某在等候法院判決時被取保候審,在醫院正常工作,且沒有違規透露案情。副主任張某某與其他醫生見狀,以為其已脫離法律懲戒,收受回扣風險不大。 神經外科帶頭人拿回扣 供應商供稱20%是行規 所謂回扣“行規”是多少?深圳南山區法院去年一宗案件揭露了這一潛規則。判決書顯示,2010年至2013年間,被告人翟某擔任深圳市某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主任,有科室醫療耗材使用的決定權。翟某決定使用深圳市某公司代理銷售的EV3醫學介入產品,并先后四次收取了該公司經理馮某給予的好處費48萬元。翟某表示,并沒有和供應商討價還價,賄款是馮某主動送給他的。 馮某則說:“翟某一直是神經外科帶頭人,神經外科的手術都需要他親自操刀,雖然我們公司的產品能通過招投標進入醫院作為備用器材,但是否使用的決定權在翟某的手中,不給好處費,我就沒法做這筆生意。我們這個行業,醫學介入產品比例基本按照產品價格的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提供,這是行規。” 去年5月3日,翟某因犯受賄罪獲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現狀 器械領域成重災區 涉案人員級別高影響大 越秀區檢察院辦理的醫療職務犯罪案件中,2010年以前,主要發生在藥品購銷環節,從2013年開始,醫用耗材環節案件明顯開始多發。去年,該院辦理的醫療衛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悉數發生在醫用耗材環節,這種趨勢所代表的涉醫腐敗背后利益鏈條的重構值得重視。 此外,近年來,醫療腐敗的涉案人員呈現出行政級別較高、學歷高、專業影響力高的特點。2013年以前,醫療腐敗發案領域主要集中在檢驗、后勤、基建部門,這些部門工作人員學歷、專業要求相對較低。隨著這些外圍領域腐敗的逐步清除,近年來,行業領軍人物,主任級別、博士學歷的醫務人員涉案占絕大多數。這些涉案人員在其從事的領域具有較高的專業影響力,同時從事行政管理、醫療、教育和科研工作,擁有龐大的社會資源,受制約程度較小,比常人面臨更大誘惑,在缺乏足夠制約機制的情況下,成為腐敗的高危人群。 探因 耗材使用專業性強監督少 代理商行賄犯罪成本低 耗材回扣這一“行規”到底是怎么來的?越秀區檢察院的調研報告分析認為,醫院與患者一樣,也是醫用耗材價格虛高、出廠價不透明、多層代理銷售模式的受害者。以心臟支架為例,一個支架成本價幾千元,賣到病人手中卻高達三四萬元。有些從業人員發現,即便自己不拿代理商的回扣,醫用耗材的價格也不會降低,中間的利潤則全部被代理商獨占。 調研報告同時指出,醫用耗材的采購與管理體制并未對以上現象進行有效監督。與2007年起藥品集中采購實行掛網限價、競價辦法不同,廣東省醫用耗材采購依然實行醫療機構單獨招標采購。各個醫院的醫用耗材采購流程中,外部監管不足與內部的形式化管理使腐敗存在較大空間。加之醫用耗材本身價值較大,成本有隱蔽性,耗材使用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專科醫生對耗材使用具有話語權,監管部門很難插手,增加了該環節職務犯罪的風險。 此外,越秀區檢察院向七家醫院發出500份調查問卷,50.8%醫生認為工資待遇較現在收入提高50%或以上才符合其自身勞動付出與收入預期。薪酬與勞動付出不匹配是職務犯罪多發的原因之一。 有涉案醫生向檢察官剖析自己作案動機時,認為目前醫生薪酬過低,甚至與行賄人——醫用耗材代理商也存在差距。有涉案醫生發現,代理商就是自己的同學,自己拿著死工資承受強度大風險高的勞動,他們卻通過“倒買倒賣”發家致富。長期以來薪酬與付出不成正比,導致心理失衡。 2010年至今,越秀區檢察院共查辦醫療職務犯罪案件58件58人,已判決的15件行賄案件中,9件9人罪輕不起訴,5件5人判緩刑,判實體刑的只有1件1人。從總體來看,案件中對行賄人的處理比較輕,違法犯罪成本低成了代理商不斷行賄,尋求利益空間的重要原因。 一些行賄嫌疑人談到,擔心若不給予醫務人員好處費,自己代理的產品很難被采用,即便被采用也極易被評為較差的產品,從而被踢出市場,為了維持生意,不得不采取以重金拉攏醫務人員等“非常手段”。 建議 加強醫生職業保障 壓縮醫用耗材畸形利潤 針對醫用耗材職務犯罪復雜的成因,調研報告開出了8500字的“藥方”,呼吁加強醫生職業保障,建立體現醫生價值的薪酬制度;同時科學構建醫用耗材價格機制,壓縮畸形利潤,加強采購和使用過程的監管。 報告建議,應綜合考慮醫生受教育時間、培訓時間、勞動時間、勞動強度、職業風險、技術含量等特點建立薪酬制度,使薪酬與醫院、醫生業務收入脫鉤。通過大幅提升醫生年薪,緩解基層年輕醫生的生存、工作壓力,無須通過非正規渠道獲得灰色收入。同時提高技術服務價格,降低醫用耗材收費,使“以藥養醫”、“以耗材養醫”轉為“以技養醫”,使醫院從商業型的運行模式回歸到公益型的運行模式,讓醫生心無旁騖地看病,一心一意提高診療水平、服務更多的患者。 在耗材方面,報告建議減少中間代理環節、公開醫用耗材價格信息、加強對銷售價格監管,壓縮醫用耗材的畸形利潤,使價格回歸合理本位。同時開展網上采購、統一采購,并把監控延續到耗材的使用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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