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2月26日電(記者 劉良恒) 日前,有網友發帖舉報湖南湘鄉市育塅鄉田坪村原支部書記吳再新涉嫌非法購買爆炸物品開采礦石、敲詐勒索、雇兇傷人、毀占良田。湖南湘鄉市紀委26日回應稱,對網友所反映的吳再新違法線索,湘潭市、湘鄉市正組織公安、國土、林業等部門依法進行深入細致的核查,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核查結果。 湘鄉市紀委負責人介紹,2016年8月3日,湘鄉市紀委就曾接到有關吳再新的舉報信件。9月29日,湘鄉市紀委會同公安、國土、林業等部門對有關情況研究會商,并將相關線索進行交辦。在初步調查核實的基礎上,10月25日,湘鄉市紀委決定對吳再新立案審查。 經紀律審查,發現吳再新在任育塅鄉田坪村原支部書記期間,存在如下違紀事實:第一,違反組織紀律。未經集體研究決定,將陳虎公路永久修復項目發包給自己實施,不當獲取村級集體資金25343元。第二,違反廉潔紀律。在向村上申報公路補償款收入等事項中,侵占村級集體資金一筆20613元。第三,違反工作紀律。因工作失職,和村主任李某計算錯誤,造成村集體資金損失42900元。第四,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和村級財務管理的規定。在吳再新任支部書記期間,田坪村存在設立賬外資金1075500元進行賬外支出、接受村級收入154462元進行直接支出、違規審批村級集體資金兩筆共13568元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吳再新作為田坪村支部書記,對此應負直接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第五,2005年吳再新因違法被湘鄉市人民檢察院做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應被追究紀律責任。 2016年11月18日,經湘鄉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吳再新開除黨籍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63513元,對其主動上繳的不當所得25343元退回原資金渠道。對此案中涉嫌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相關部門和責任人,湘鄉市紀委已責成相關單位給予其黨紀政紀處分或進行問責。 湘鄉市委主要負責人表示,就網友日前再次反映的吳再新涉嫌非法購買爆炸物品開采礦石、敲詐勒索、雇兇傷人、毀占良田等線索,湘鄉市正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深入核查。湘鄉市委市政府將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對任何人的違紀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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