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護湖泊內未批先建 荊州叫停十億元光伏發電項目
2017-02-28 13:31:55? ?來源:楚天都市報 責任編輯:房小奇 我來說兩句 |
圖為:項目被叫停后,施工材料堆在湖邊 荊州市沙市區內泊湖,列入了我省第一批受保護湖泊名單。近日,當地環保人士發現,湖中正在建設光伏發電設施,曾棲息于此的野鴨都飛不見了。湖泊保護志愿者們紛紛在網上表示惋惜并呼吁:停止在湖泊內搞開發! 昨日,楚天都市報記者了解到,該起事件有了新進展:沙市區水利部門已叫停這一涉及內泊湖的“漁光互補”發電項目,責令施工方先自行拆除相關設施并等候處理。據悉,該項目總投資約十億元,目前已投入約3000萬元。 【環保人士】 受保護湖泊里豎起大量柱樁 內泊湖位于荊州市沙市區觀音垱鎮,與我省“五大湖”之一的長湖僅一堤之隔。 最先發現內泊湖異常的是網友“東籬先生”,他在本月初發出的網帖稱:“原來滿湖的蘆葦等水生植物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湖中豎起的密密麻麻的柱樁。” “東籬先生”是一名環保人士。20日晚,他告訴記者,每年冬季他都會到內泊湖拍攝野鴨,“湖泊生長著大量水生植物,是野鴨等水鳥的天堂,冬季會有上千只野鴨到內泊湖里覓食棲息,有綠翅鴨、斑嘴鴨、赤膀鴨等品種。由于湖中施工打樁作業,擾亂候鳥的正常生活,野鴨被迫飛到附近的荷塘、稻田里?!?/p> 他了解得知,湖中打樁是要搞名為“漁光互補”的光伏發電項目,即將漁業養殖與光伏發電相結合,在水面架設光伏板發電,光伏板下方水域進行魚蝦養殖,形成“上可發電、下可養魚”的發電新模式?!皷|籬先生”稱,這些密密麻麻的柱樁,破壞了生態環境,把野鴨都驚得飛不見了,太可惜…… 網帖發出后,很快引起更多湖泊保護志愿者的關注。有網友查悉,內泊湖面積約1.01平方公里,是湖北省公布的首批受保護湖泊之一,按照《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規定,在湖泊保護區內,禁止建設與防洪、改善水環境、生態保護、航運和道路等公共設施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志愿者們紛紛呼吁“停止內泊湖的開發項目”。 |
相關閱讀:
- [ 02-24]火田鎮招商“開門紅” 投資10億元光伏發電項目簽約
- [ 02-04]我國光伏發電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為全球第一
- [ 01-22]云霄:新簽約光伏發電項目 總投資10億元
- [ 12-31]漳浦公司:黨員服務隊節前服務光伏發電
- [ 12-28]發改委降低光伏發電和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 [ 12-28]福建武平:“光伏發電”助力“空殼村”脫貧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