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3月17日電(記者 胡靖國、孫亮全) 記者17日從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獲悉,太原一大學生網絡“刷單”兼職被騙后,向所謂的“黑客”求助,卻再次被騙。目前,涉案“黑客”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8日,太原一大學生王某應聘了一份網絡“刷單”兼職工作。對方稱,在完成指定的虛擬交易后,王某可賺取5%左右的傭金。起初,王某能按時拿到“返利”。12月29日,當王某完成一筆8000余元的“任務”后,客服突然說系統故障,無法返錢,只有重新“刷單”才能一并返款。為了拿回本金,王某選擇繼續“刷單”。最終,在被對方騙走1.7萬元后,王某被對方“拉黑”。 被騙后,王某請求網絡“黑客”幫他追回錢財。此后,王某向“黑客”支付了2300元的“購買黑客賬號費”和“軟件激活費”,“黑客”還通過騙取王某手機驗證碼的方式,陸續消費了王某網上購物賬戶中的7300元。 接連被騙后,王某終于向警方求助。3月2日,民警趕赴山東省濟寧市,將高某抓獲。 經查,2016年7月以來,高某利用電信詐騙受害者急于追回資金的心理,在網上發布可以通過“黑客”技術追回資金的虛假信息。此后,高某再向受害人索要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的“軟件激活費”“購買黑客賬號費”等費用,致使很多電信詐騙受害者蒙受二次損失。警方初步查明,高某涉案30余起,詐騙金額近20萬元。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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