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烏魯木齊3月26日消息(記者 張孝成)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新疆反恐辦近日開出首張物流反恐罰單,對南疆某托運部沒有嚴格履行反恐安檢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罰款30萬元。 1月19日,山東警方通報,日照市一名干果商販收到南疆某托運部郵寄的貨物,其中一件包裹里夾雜7件違禁物品。新疆反恐辦隨機下達通報,責成新疆交通廳調查核實。經查,違禁包裹是從葉城縣某托運部發出,托運部沒有執行托運物品100%先驗視后封箱、100%X光機安檢,致使違禁物品夾雜包裹里發出內地。這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法》第二十條規定。 喀什地區運管局依法立案,經調查、告知并聽證。近日,對葉城縣違法托運部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款30萬元。目前,這一案件已進入執行階段。 新疆反恐辦有關人士介紹,以前也曾發生包裹中夾雜違禁品,但違禁品與恐怖無關,一般都是批評教育和小額罰款處理。這次發現的違禁品數量多、危害大,涉及國家和社會安全,是新疆首次依據《反恐怖法》對違反收寄驗視制度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處罰力度比較大。今后,新疆各地將繼續加大《反恐怖法》宣傳,推進反恐怖防范宣傳“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努力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自我免疫能力,推動形成“反恐維穩和反分裂斗爭沒有局外地區、沒有局外單位、沒有局外人”的反恐怖工作格局,構筑全民參與、專業人士和普通群眾相結合的反恐維穩陣線,夯實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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