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4月21日電 云南省麒麟區人民法院21日發布,當地一名私家“校車”司機因嚴重超載,被該院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 去年12月21日上午,一輛“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行至曲靖市麒麟區瀟湘路、建設路口處被執勤交警攔下檢查時,車里面黑壓壓地坐滿了人。這輛核定載客人數僅為8人的小面,包括司機在內竟坐了18人。 隨后,司機章某和13名乘車人被帶回交通支隊接受調查。章某說,自己是曲靖本地人,平時只是接送自己的女兒上下學,順路就和有需要的學生家長們說好接送順路的學生,接一次或者送一次給其一元錢。 麒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駕駛非營運小型普通客車接送在校學生,超過核定人數,嚴重超載,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規定,法院判處被告人章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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