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評析·如何遏制娛樂圈亂象系列談之四】 作者:蔡小文 近年來,我國文藝創作碩果累累,影視作品百花齊放。但是,有數量缺質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現象沒有根本改變。以“小鮮肉”、高片酬、濫用替身等為突出表征的文娛亂象不僅引起業內人士的聲討,也令廣大觀眾反感。“優秀文藝作品反映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創造能力和水平。”要達到這個要求,文藝工作者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不少人認為,文娛亂象源于資本涌入,對藝術領域造成侵蝕,藝術質量難保。從現實看,這確實存在。但是,文化事業的發展不能脫離市場,高投入、大制作應該成為影視作品高質量的保證。錢多了,主創人員不能浮躁,不能把作品當“搖錢樹”,更不能為了迎合市場制造文化垃圾。 應當看到,文化資源與資本的對接,目前只是初級階段,或者說,這個現象本身就是一個不成熟的“小鮮肉”。在這個階段,出現問題并不可怕,對文藝作品、文化現象來說,出現爭論、爭議是正常的。只要認真總結、汲取經驗教訓、創新發展,厘清不同資源的價值,形成合理對接的機制,迎來“1+1>2”的局面,我們的影視文娛事業完全可以超越“小鮮肉”階段,走向成熟、自信。傳得開、留得下的文藝作品就會不斷涌現。 這樣說,決不意味著對文娛亂象可以放縱。“舉精神之旗,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園,都離不開文藝。”文藝的使命特征要求整個社會都要有高度的自覺自警,對文藝自身的缺點、不足、錯誤予以批判。 樹德建言、文以載道,向來是文藝作品的第一責任。在中國,任何時候,都不能讓“去思想化”“去價值化”“去歷史化”“去中國化”“去主流化”的作品大行其道。虛弱萎靡、玄幻臆想、輕佻浮浪的作品,只能帶來整個社會的迷惘和沉淪。李后主沉迷“花明月暗”“晝雨新愁”,宋徽宗描寫“宮梅粉淡”“千步錦繡”,結果都成了亡國之君。有學者認為,在宋王朝社會經濟最為發展的階段,其文學代表卻是李清照,“雁過也,正傷心”“人比黃花瘦”,這種充滿悲情的作品受到時人熱捧,反映出當時的國民全無雄健的心志,只習歌舞,不識干戈,北宋很快也就消亡了。如果從時代精神、時代聲音的高度去審視目前文娛界亂象,則主題膚淺化、形式粗鄙化、流程速成化、評論口水化、話題低俗化的問題,就不能不引起重視。 凡此種種都警示我們,文藝不能在市場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為什么人的問題上發生偏差,否則文藝就沒有生命力。“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還要處理好義利關系,認真嚴肅地考慮作品的社會效果,講品位,重藝德,為歷史存正氣,為世人弘美德,為自身留清名,努力以高尚的職業操守、良好的社會形象、文質兼美的優秀作品贏得人民喜愛和歡迎。” 文藝只有植根現實生活、緊跟時代潮流,才能繁榮發展;只有順應人民意愿、反映人民關切,才能充滿活力。“優秀作品并不拘于一格、不形于一態、不定于一尊,既要有陽春白雪、也要有下里巴人,既要頂天立地、也要鋪天蓋地。只要有正能量、有感染力,能夠溫潤心靈、啟迪心智,傳得開、留得下,為人民群眾所喜愛,這就是優秀作品。”在樹立文化自信的過程中,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文藝工作者應該有“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濟天下之溺”的勇氣和毅力,扎根人民,扎根生活,創造出不負人民期望、不負時代要求的文藝作品,去經受歷史的檢驗。 《光明日報》( 2017年04月22日 02版) |
相關閱讀:
- [ 03-06]光明日報:別讓虛假數據傷了文藝作品元氣
- [ 12-13]記者來信:用更多文藝作品弘揚“包公精神”
- [ 10-15]時代呼喚有質量、有特色的文藝作品
- [ 10-15]某些文藝作品為啥引惡評?黨媒:三觀不正
- [ 07-05]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優秀文藝作品推介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