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方晴通訊員 李寒冰、劉佳星) 廣州市從化區的一名36歲的男子通過網絡征婚,不過,他不僅沒成功“脫單”,還被相親對象小琳盜竊了銀行卡,卡里的一萬余元也被相親對象取走。2017年3月,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就該案作出判決,被告人小琳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追繳被告人犯盜竊罪的違法所得一萬余元還給被害人。 36歲的阿杰于2016年10月初在微信朋友圈里發布了一條征婚信息,他寫道:“廣州本地男,33歲,有車有房,有固定工作,尋找生命中的另一半。”過了兩天,29歲的小琳看到后加了阿杰的微信。 聊天中,阿杰稱自己是廣州番禺人,在番禺從事房屋中介工作。同是番禺人的小琳考慮到阿杰不錯,于是就同意和阿杰見面。2016年11月初,兩人相約在白云區見面,并且有了進一步交往。 小琳對阿杰說,想知道阿杰有多少存款。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阿杰用手機打通了銀行電話查詢余額,并當著小琳的面輸入了銀行卡號以及賬戶密碼。 小琳在和阿杰相處的過程中,慢慢發現阿杰并不是33歲,而是36歲;他的家不在番禺區,而是在從化區;也不是房屋中介,小琳覺得被對方欺騙了感情,非常憋屈。2016年11月6日凌晨,小琳偷偷拿走了那張曾經查詢過余額的銀行卡,并到附近的ATM機上取了一萬余元。2016年11月7日,阿杰報警,2017年初,小琳被民警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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