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8點承諾24小時內聯系我,直到現在也沒人回復。”4月26日晚,“易到”順風車司機曾志遠和前幾次投訴“無法提現”一樣,再次被客服工作人員“爽約”。 “互聯網+”時代,新興行業和新的用工形態不斷涌現。網約車司機便是其中參與人數較多、牽涉面較廣的人群。和曾志遠一樣遭遇提現尷尬又求助無門的網約車司機不在少數。 有專家指出,網約車作為新生事物,給現有的勞動關系帶來很大挑戰,要在其發展過程中發現問題,總結經驗,完善規范,同時兼顧“網約工”權益維護和行業發展。 “提現全靠運氣” 去年10月買車后,為共享車位、平攤油費,在深圳某禮品公司工作的曾志遠打算做順風車司機,上下班時順路接單。綜合考慮區域因素,他選擇了做“易到”順風車司機。 剛做順風車司機不久,曾志遠接了一單,乘客住處、工作地點離他都很近,上下班時間也相似。這名乘客跟他商量,能否每天上下班同行。考慮到是固定單,曾志遠便答應了,乘客遂充了3000元在“易到”里。 “一直到3月底,錢都可以及時到賬。”直到4月初,曾志遠查看錢包時才發現,4月的8筆訂單全被“易到”認定為“風控單”,訂單收入均被扣除。 “當時我就進行了風控申訴。提交證據后,沒一會兒短信就顯示申訴失敗。重新申訴時,被系統告知無法再申訴。”無奈之下,曾志遠開始聯系“易到”客服。 客服也沒能幫曾志遠解決問題。無論他怎么解釋,客服咬定“風控單屬于系統檢測,人工無法查詢,只有一次申訴機會。”無計可施的曾志遠只想盡快把錢提出來。 因為“易到”實行10天結算,且每次提現不管多少,都要收一元手續費,所以曾志遠每次都會等賬戶余額積累多一點再提現。“連同3月的訂單一共不到1000元,一直提不出來。之前沒規定提現次數,現在一天只能上午10點提現一次,但總是失敗。”說起“提現難”,曾志遠一肚子苦水。 “提現難”的“易到”司機遠不止曾志遠一個人。在“易到司機吧”論壇,廣州、廈門、上海、杭州等各地的司機爭相發帖,互問是否提現成功,他們甚至調侃“提現全靠運氣”。 記者調查采訪后得知,這些司機與平臺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不僅有私家車主,還有不少租賃公司的司機。“司機提不出來錢,也‘坑’了乘客。之前做活動充3000元返3000元,好多人充了3000元,現在司機不做了,乘客也就白充了。”曾志遠說。 制度缺乏對網約車司機的權利保護 “如何提款取決于司機和網約車平臺之間的約定,對于司機勞動所得,平臺不得設置不合理的限制條件。”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照東告訴記者,由于網約車的規章制度或合同基本由網約車平臺單方擬定,屬于《合同法》規定的格式條款。按《合同法》規定,如果網約車平臺對于司機提現設置苛刻條件,司機可主張該格式條款屬于網約車平臺“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情形而無效。 張照東認為,如果網約車平臺沒有規定具體提現條件,司機可依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隨時要求履行”之規定,要求網約車平臺隨時兌現,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目前部分司機反映的提現難問題,某些網約車平臺給出的答復是系統對接原因所致。”張照東說,如原因屬實,由于維持系統正常運作是網約車平臺的應盡義務,因此產生的故障也應由網約車平臺承擔相應責任。 “其實現在這些司機遇到的不只是法律問題,也是社會問題。”上海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趙星海坦言,不管是勞動關系還是其他法律關系,司機的勞動收入都應予以支持。 去年7部委聯合出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且“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 對此,張照東認為,該暫行辦法主要是規范網約車的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它所關注的重點在于網約車服務本身,而不是網約車司機的權利保護。目前尚缺乏對網約車司機的權益保護規定。” 兼顧網約工權益和行業發展 在傳統勞動關系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較強的人身依附關系,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享有人事管理權和勞動支配權。張照東告訴記者,但“互聯網+”時代,網約車平臺對于司機服務時間、方式和過程介入程度大大降低,不同平臺的管理方式、結算方式也不一樣,所以其與司機的關系如何界定不能一概而論。 從目前的司法實踐來看,既有認為二者存在勞動關系的,也有認為網約司機屬于自雇職業者的,還有認為二者屬居間合同關系的。張照東告訴記者,如果把適用于傳統出租車與司機之間勞動關系的相關規定照搬在網約車身上,無疑不利于這種服務方式的發展。他指出,保障司機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要兼顧行業發展。 “法律總是滯后的,任何新型經濟以及社會關系,未必都能找到對應的法律關系。”趙星海認為,互聯網便捷、迅速,但并不意味著用工方式也可以“簡化”。記者李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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