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5月18日電(陳靜) 17日晚,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日前被舉報的問題大米調查情況:在大米中發現的白色可疑顆粒物為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生產原材料,系稻谷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慎混入,可排除人為故意摻雜摻假。 通報稱,2017年5月12日16時,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電話舉報,舉報人稱在彩虹橋利民糧油店購買的大米中混雜有疑似塑料顆粒物,要求依法進行處理。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高度重視,立即派出執法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并依法扣押該店庫存的13袋涉嫌問題大米(含舉報人發現問題退回的9袋)。 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隨即成立專案調查組對該事件立案調查,將涉嫌問題大米進行抽樣送檢。同時,組織力量對轄區內市場開展全面排查。 經調查,涉嫌問題大米由紅塔區利民糧油店于2017年4月20日從昆明市官渡區某精米加工店購進,包裝標識為“稻花香”(二級),共計40袋(25千克∕袋),已零售27袋。在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扣押的13袋大米中,有11袋生產日期為“17年04月07日”,2袋生產日期為“17年04月15日”。 5月15日,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扣押的13袋涉嫌問題大米逐袋開封檢查,經查,生產日期標識為“17年04月07日”的11袋(共計275千克)大米中,發現白色可疑顆粒物共計18.20克;生產日期標識為“17年04月15日”的2袋大米中,未發現白色可疑顆粒物。 經鑒定,該白色可疑顆粒物為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生產原材料(化學名: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簡稱PET)。根據目前調查情況,該事件中發現的白色可疑顆粒物系稻谷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慎混入,可排除人為故意摻雜摻假。 經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排查,截至2017年5月17日18時,在紅塔區轄區內未再發現該類涉嫌問題大米,也未再接到相關投訴舉報。下一步,紅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對該案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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