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手玩起“隱身術” 不同的“暗語”代表著不同的刷單手法,兼職的刷手很難被分辨,還有刷單賬號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個人信息后,冒用他人信息刷單 為了弄清刷單平臺的運作機制,我們以“刷手”的身份,在米粒網進行了體驗。注冊賬號后,按照“教學”視頻,我們先在“新手考試中心”完成問卷測試,并向一個私人支付寶賬號充值100元,用作墊付商品的儲備金。 在這個環節,平臺特意提示“嚴禁在阿里旺旺聊天中提到平臺、刷鉆、刷單等忌諱字眼”“同一淘寶號刷單保證‘月不過20,周不過5’”。據業內人士分析,這些所謂的“提示”,就是為了躲避平臺監管。 注冊會員后,就能進入“淘寶大廳”,看到實時發布的刷單任務。我們搶到一單名為“夏季新款潮流男士短袖T恤”,商品價格是97元。任務欄顯示,需進行“旺聊”“底圖”“評語”三項操作。 這些“暗語”代表著不同的刷單手法:“旺聊”就是與商家模擬購買聊天,如“老板,這件衣服有沒有M碼的”“包郵嗎”等與產品有關的提問;“底圖”是從頭到尾瀏覽寶貝,并提供底圖截圖;“評語”則是填寫規定好評內容,如“衣服質量很好,穿著舒適”。其他任務中,類似的操作“暗語”還有“瀏覽”“收藏”“貨比”等10余種。 按照要求,我們在15分鐘內就完成了相關操作。商家審核完畢后,97元的商品款很快被返還。“刷手”怎么賺錢呢?我們查看賬戶后發現,這次操作“增加米粒15,消耗米粒2.25,實加米粒12.75”。消耗的米粒用于“支付給平臺的手續費”,剩下的米粒可以被平臺以0.4元/個的價格回收。 阿里巴巴通過大數據追蹤刷手的行為記錄后發現,很多刷手都是兼職,既有真實購買并且評價的記錄,又有疑似刷單的記錄,很難做明確界定。 有些職業刷手還盜用買家的個人信息進行刷單,也增加了追蹤刷手的難度。今年5月初,北京東城區一家媒體機構職員陳某收到一個神秘的“空包裹”,里面只有一張發貨單,沒有任何商品。陳某查詢后發現,自己并沒有在這家發貨的淘寶店買過東西。“應該是我的信息被用于網店刷單了,太可怕了。” “刷單個人信息泄露”,讓監管難上加難。在阿里巴巴追蹤的刷單賬號中,一些賬號的注冊人是偏遠地區六七十歲老人,但實際控制人可能是專門從事刷單、售假的不法分子。這些人為了逃避法律懲罰和平臺監管,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大量的個人信息。即便一個賬號被查,即刻可以“換個馬甲”繼續從事不法勾當。 監管靠罰也靠“法” 罰款幾萬元,不足以對刷單平臺形成震懾。一批刷單平臺被查處,又有新的不斷出現。消除監管盲區,要加大處罰力度,也要完善法律法規 今年初,阿里巴巴起訴刷單平臺“傻推網”涉嫌嚴重危害市場競爭秩序,向其索賠216萬元。該案是全國首例電商平臺狀告刷單團伙案,目前尚未宣判。 調查發現,在“傻推網”上注冊后發布刷單任務的商家有3000多家,發布刷單任務32萬余件,涉及刷單金額2639萬余元,違法所得36萬元。盡管當地監管部門對其處以8萬元罰款,但阿里巴巴方面認為:“這不足以對其形成震懾,也無法彌補平臺和消費者的損失,因此我們決定起訴‘傻推網’。” 除“傻推網”之外,執法部門最近還查處了“整點搶”“牛刷刷”“領啦網”“藍天碧水”“藍天網”等刷單平臺,但仍有新的刷單平臺不斷出現,存在明顯的監管盲區。 數據是互聯網公司的基石,而刷單造成的虛假繁榮破壞了數據的真實性,誤導和欺騙了消費者。此外,刷單破壞賣家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環境,增加優質服務賣家的生存難度;平臺氛圍和信用體系也面臨沖擊,造成消費者和賣家黏性下降。 楊勤法認為,電商平臺和消費者一樣,屬于刷單的受害者。平臺可以查處某些刷單的網店,進行警示或關閉,但沒有明確的執法權。另外,由于電商平臺上店鋪太多、規模龐大,平臺能夠采取的措施并不多,難度很大。 早在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制定出臺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就明確,不得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信譽。對于違反者,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由于違法成本低,違法獲利高,不法分子就有以身犯險的動力。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長武長海認為,治理刷單現象,首先要加強處罰力度。我國可以借鑒國外交通部門、航空公司的做法,對于刷單“見一起嚴查一起”,擠掉違法分子的盈利空間。同時,對于隱蔽化的刷單,要運用智慧化的監管手段,實現以網管網。 消除監管盲區,既靠罰,也靠“法”,要完善法律法規,形成監管合力。去年10月,國家發改委、工商總局、中央網信辦等七部門組織有關互聯網企業組建“反刷單聯盟”,共享反“刷單”信息,這對打擊網絡刷單行為是一個利好。 武長海呼吁,刷單透支電商發展的未來,從行業長遠發展的角度看,互聯網企業間要形成聯動,發現違規店鋪,及時全網通告,讓該店主在所有電商平臺無法經營,營造“都不刷單”的公平競爭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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