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安7月6日電 “12輛共享單車被扔河中”“共享單車被汽車碾壓”……一段時間,共享單車遭破壞的行為屢有發生,如何遏制此類現象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記者6日從西安司法局了解到,私占、破壞共享單車的行為,將按照情節,依法進行處罰。 2017年,共享單車從個別城市的“嘗鮮”逐漸在內地各大城市“全面開花”。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西安各類共享單車數量已經突破了30萬輛。 盡管共享單車已成為民眾生活中重要的部分,但私占、惡意破壞共享單車的行為仍時有發生。多數民眾在譴責這種行為的同時,也迫切希望有關部門能有所作為,維護消費者和共享單車企業的合法權益。 西安市司法局人士表示,對出現在西安街頭的私藏、破壞共享單車,在單車上亂貼小廣告和詐騙二維碼等不法行為,進行嚴肅打擊治理;同時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識,宣傳交通規范,引導和鼓勵用戶文明使用共享單車,為市民安全出行保駕護航,為建設綠色城市作出貢獻。 西安市司法局提示民眾,私占和毀壞共享單車的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的相關規定,按照情節,將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將依照《刑法》中盜竊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進行處罰。 同時,對于未成年人違規使用共享單車等熱點問題,西安市委依法治市辦、西安市司法局也發出提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西安市司法局工作人員介紹,本次提示系官方首次針對破壞共享單車行為發聲,后期還將與共享單車企業、公益組織合作等一起向民眾進行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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