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稱,自己的微信用得好好的,突然被拉進了一個群,隨后,手機出現了死機的狀態,什么內容都打不開了,也不能退出聊天框,甚至出現閃退的現象。有不少網友在使用微信時都遇到同樣的情況,無論是重啟還是斷網都無法解決。 “代炸”5小時,要價150元 據了解,微信群聊中出現這種情況很可能是被“炸群”了。而所謂“微信群炸彈”,就是在微信群聊中發送一些字符代碼、大量動圖或者表情等占用手機運行空間大的信息,導致所有接收消息的用戶的手機不堪重負。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只需幾十塊錢就可以從網上購買一段可致他人手機死機的微信“炸群”代碼。甚至還有人專門做起了“代炸”、“解炸”的生意。 個人微信被“炸”到癱瘓 日前,做微商生意的小彬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消息,“從昨天下午到今天,微信被缺德的人黑了一把,始終癱瘓,群想退還退不出去。”小彬告訴北青報記者,21日那天,她不知道被誰拉進了一個群里,然后有大量的群聊信息涌了進來,想打開看看是什么,卻在進入群聊的瞬間手機崩潰,“群聊和微信都退不出去,卡在界面上,只能把手機關機重啟。” 小彬說,她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發生了這樣的事讓她的生意很受影響,“一開微信就卡住,客戶和商家給我發的信息根本看不到”。事發后,小彬嘗試了幾次退群,但每次還沒有進入群聊頁面手機就卡死了,“根本沒辦法退出,群聊的信息還一直在刷,手機一直在響。”小彬的朋友告訴她,她這是遇到“炸群”的了,可能過一會兒就會有人來找她要錢“消災”。小彬則覺得,自己可能是因為生意太好,被同行“迫害”了。 北青報記者發現,遭遇過微信“炸群”的網友并不在少數。網友小天說,之前曾有群友在群里用過“群炸彈”,只要點進群里,手機就死機。 據了解,這種所謂的“群炸彈”其實就是在微信的群聊中發送一些代碼。微信群遭受攻擊后,會導致所有微信接收消息的用戶群聊卡頓,甚至可能直接閃退,卡死。 “代炸”5小時收費150元 那么這種需要一定技術的“炸彈”又是從何而來?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在網絡上關于“炸群”“微信群炸彈”在淘寶上竟然幾十塊錢就能買到一個,甚至還有人專門做起了“代炸”的生意。 有賣家表示,微信炸群很簡單,只要將代碼發到群里即可。 也有商家聲稱,如果覺得自己“炸”麻煩的話,他們可以提供“代炸”服務。一名賣家告訴北青報記者,“代炸”的意思就是你將他拉到群里,他幫你“炸群”,150元,代炸5小時。對于是否能“炸”到群解散,賣家說, “你給錢就行,其他的不用管”。 同時,北青報記者還發現,這些銷售“微信群炸彈”的商家在出售“微信群炸彈”服務的同時,還能提供解炸服務。賣家在推銷“微信群炸彈”時往往會告訴購買者,“需要的話還可幫著‘解炸’,一次20到60不等,要看是什么樣的‘炸彈’。” 一些購買者為“泄憤”或索紅包 隨后,北青報記者隨機選擇購買了一個“微信群炸彈”,在付款20元后,賣家發來了一個“炸彈”代碼。拿到代碼后,北青報記者將代碼發到一個臨時組建的朋友群中,在發送之后,打開該群的速度明顯變慢,在經過約5分鐘不間斷地把代碼發至臨時群后,群里成員的微信已卡死,無法啟動。 網售“炸群”代碼一般10元一個 曾經營過“微信群炸彈”生意的梁女士向北青報記者透露,做“炸群”生意的人很多,有的已經形成了專門的“炸群工作室”。有些人購買“炸群”服務是為了惡搞,但是這種比較少。主要購買的還是賭博時輸了錢的人,還有與他人出現糾紛、矛盾的人,不少人用它來泄憤或解恨。還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自己組群“炸”,“炸”的時候向群里的人索要紅包“解炸”。 騰訊:“炸群”者將被封號 對于微信用戶頻繁遭遇“炸群”一事,北青報記者從騰訊公司公關部了解到,7月6日,騰訊已經就此事發布相關公告,公告稱,所謂的微信“炸群”,并非微信系統漏洞或黑客行為,跟病毒或木馬無關。其原理是利用特殊字符的系統特性,人為反復多次疊加,導致點開這個內容時,系統性能短時間被大量消耗,從而出現卡屏或軟件崩潰。簡單來說,就是你的手機CPU瞬間被大面積占用了。 對于通過所謂“炸群”行為,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使用微信或手機,甚至以此訛詐他人的行為,根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對相關違規用戶,將視具體違規程度,按照階梯性處罰原則,進行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功能、封停賬號等處罰。 用戶一旦遇到了“炸群”可暫時斷開網絡,重啟微信,在微信消息列表中長按此群名字或左劃,選擇“刪除該聊天”,歷史群消息(包含炸群信息)會被清理。也可登錄微信電腦版,對新的炸群消息進行刪除或退群操作,并及時通知微信群主移除發布“炸群”信息者,以免其他用戶被“炸群”信息影響。 同時,騰訊表示,用戶可以通過投訴系統對這類行為進行投訴。 律師:“炸群”侵犯他人利益 對于有人利用代碼“炸群”一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首先“炸群”行為會對他人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侵犯了他人的權益。 其次,有些人“炸群”是為了索要“解炸”紅包,那么這種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炸群”后要求他人發紅包解炸的行為,如果達到威脅、要挾的程度,那么根據2000年4月2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1000元至3000元為起點。若微信炸群多次或者數額達到1000至3000元,則可構成敲詐勒索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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