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家法院8日裁定,日本企業三菱重工在二戰期間強征兩名韓國女勞工,應為上述兩人支付超過1.23億韓元(約合73萬元人民幣)賠償金。針對這一判決,三菱重工方面表示不服,并將提出上訴。 韓國南部城市光州一家法院當天宣判,二戰遭強征勞工起訴三菱重工一案中,原告勝訴,而被告三菱重工應作出賠償。其中,現年85歲高齡的女勞工金某應獲賠1.2億韓元(約合71萬元人民幣),另一名過世女勞工崔某的親屬應獲賠325萬韓元(約合2萬元人民幣)。 根據原告的說法,三菱重工在二戰期間配合日本政府強征未成年人在惡劣環境下進行無薪勞動。1944年,金某和崔某被騙到日本名古屋,對方謊稱可以讓她們在那里賺錢和上學,最終卻把她們帶到三菱重工飛機工廠奴役。 法院在判決書中說,這段痛苦的經歷給兩名原告帶來極大傷害。其中一人失去了生命,另一人則被嚴重燒傷,還被誤認為在軍隊充當“慰安婦”,名譽受損。 針對這一判決,韓國二戰勞工權益組織表示歡迎。其中一家組織的負責人李國恩(音譯)說:“我們歡迎這一判決,這是受害者及家屬在法庭上取得的又一場勝利。” 這是韓國法院針對“三菱重工強征勞工案”作出的第二次判決。2013年,韓國光州一家法院判決5名韓國原告勝訴,要求三菱重工支付賠償金。而后,三菱重工向韓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此案至今仍未宣判。 針對這類韓國勞工狀告日企索賠案,日本政府堅稱,兩國1965年簽訂《韓日請求權協定》、恢復邦交正常化時,類似民間索賠問題“已經解決”。不過,韓國光州法院認為,難以確定個人對日索賠權是否被納入《韓日請求權協定》范疇,原告并未喪失個人索賠權。 對于韓國法院的最新判決,三菱重工方面8日接受法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該公司尚未接到判決,但會提起上訴。該公司一名發言人說:“一旦我們收到判決并確定相關細節,我們將迅速依照法律程序提出上訴。” 日本媒體今年4月報道,韓國一個市民團體打算在日本駐韓國使領館前安放的“慰安婦”少女像旁邊,新設立一座象征殖民時期受日本迫害的“勞工像”。日本政府就此要求韓方采取相應措施,阻止勞工像的設立。 推動設立勞工像的是韓國“日帝強占期受害者家屬全國聯合會”,這一團體表示,日本殖民韓國期間,勞工遭到奴隸般的對待,而日本政府卻沒有謝罪補償。這一團體希望通過設立勞工像,“恢復原勞工的名譽,完成歷史清算”。(張旌)(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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