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懸賞“一錯千金” 作家被訴兌獎 山西大學文學院教授白平挑錯172處 要求兌現獎金17.2萬元 5年前,作家張一一新書《帶三只眼看國人》由南方出版社發行。他“效仿”當年的閻崇年,微博懸賞“一錯千金”,并稱“絕不像閻崇年老頭般耍無賴不認賬!”可是,令人尷尬的一幕發生了:有人從其書中挑出了172處錯誤,要求兌現獎金17.2萬余元。而此人正是當年告閻崇年的山西大學文學院教授白平。然后就像當年的閻崇年一樣,張一一被白平告上了法院。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張一一的微博截屏圖片 教授稱挑出錯誤172處 張一一,湖南岳陽湘陰人,中國新生代作家,著有《炒作學》、《反紅樓夢》、《我不是人渣》等。2012年2月,張一一新書《帶三只眼看國人》由南方出版社發行。 同年3月25日11時28分,張一一在其騰訊微博公開留言:“為推廣和普及中國地域文化知識,讓14億華人更了解中國各省人不同性格特點,茲鄭重承諾凡挑出拙作《帶三只眼看國人》1個錯者即獎賞1001元” 。并@了多位媒體人,稱“請各位老師為我作證,絕不像閻崇年老頭般耍無賴不認賬!” 白平說,他通過媒體得知該消息后遂網購此書,并從中挑出了大量錯誤。白平舉例:該書第3頁錯把出自毛澤東文章《改造我們的學習》的“自以為是,老子天下第一”,寫成出自《反對自由主義》;同在第3頁錯稱“岳麓書院的門臉”懸掛有王闿運的對聯;第89頁錯將蔣大為演唱的歌曲《敢問路在何方》寫作《敢為路在何方》;同在第89頁錯把“肉夾饃”寫作“肉加饃”。 白平共在書中挑出錯誤172處,包括知識性錯誤、病句、錯別字等問題。根據張一一的賞格,白平應得獎勵金172172元。白平說,他曾與張一一商議領賞事宜,但未果。為此,他訴至法院要求張一一支付獎金。 被告稱懸賞應有時效 今天上午,白平教授因有講座未能親自出庭,前來開庭的代理律師也正是當年給白平代理閻崇年案的律師。法庭上,律師提交了張一一發布的騰訊微博截屏。 針對白平的起訴,張一一的代理律師稱,張一一當初發微博懸賞的目的是為“推廣和普及中國地域文化知識”,雖然沒有約定懸賞的時間范圍,但是通過其目的性可以看出該懸賞是有一定時效性的。張一一微博是2012年發布的,白平今年才提起訴訟。律師還稱,從張一一懸賞的目的性來看,白平對于獎金的要求過高,應根據挑錯花費的成本適當調整。 對于172處錯誤,被告律師也不認可,認為很多屬于白平主觀上認定的錯誤,沒有依據。“比如王闿運的對聯是掛在岳麓書院二進院的門上,原告主觀認定‘門臉’就是大門也是不合理的。如果書中真的有172處錯誤,出版社是不能讓不合格圖書流入市場的。” 庭審最后法官進行調解時,原告律師表示可以在現有基礎上打八折,被告律師卻表示只能兌現一萬元。因雙方分歧較大,法庭調解未成。 白平告閻崇年為何敗訴? 當年,白平為閻崇年《康熙順天府志》一書挑出錯誤909處,索要獎金85萬元。但白平最后敗訴了。 記者查閱了2011年由朝陽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當時閻崇年是邀請記者到家中訪談,目的是介紹《康熙順天府志》的校注和出版過程,宣傳該書出版的意義。談話中提到了“挑錯”,后被媒體以《閻崇年新書求錯一字千元》為題報道。閻崇年在訴訟中稱此為玩笑之言。 法院在判決時認為,由于訪談氛圍的相對寬松和隨意,在閻崇年提到“挑出一個錯,獎勵一千元”這種關鍵性表述時,更應嚴格考察它是否為閻崇年正式和明確發布懸賞廣告的真實意思表示。最終法院認定,閻崇年的表述非屬廣告發布行為,也不能認定“挑出一個錯,獎勵一千元”是閻崇年的真實意思表示。法院駁回了白平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也維持了這一結果。 不能兌現別輕易懸賞 作為事件的旁觀者,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的趙三平律師認為,從法律的規定看,如若發布者是在公開場合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了懸賞的意思表示,懸賞的要約就已經成立,只要有人根據懸賞的內容達到了懸賞的條件,契約就已經生效,懸賞人就應該支付承諾的價款。 “當初閻崇年因為是記者寫出來的,不是他在公開場合自己說的,因此白平才會敗訴。但張一一的情況看來并不相同。我個人認為,如果懸賞廣告的內容設定的是條件不是期限,只要符合條件,索要獎金應該是沒問題的。”趙三平也提醒,如果不能兌現就別輕易懸賞,否則是要承擔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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