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理韓明淑兩年前因受賄罪名入獄,23日刑滿出獄。 現年73歲的韓明淑是韓國歷史上首位女總理,也是韓國首位入獄的前總理。她曾被視為盧武鉉政府“道德的象征”,一直堅稱自己無罪。 【刑滿獲釋】 《韓國先驅報》報道,23日清晨5時左右,韓明淑從京畿道一所監獄走出來,獲得多名政要及支持者的歡迎,其中包括前總理李海瓚、前法務部長官康錦實、前國會副議長文喜相等。 韓明淑告訴等在監獄門前的人們:“過去兩年是痛苦的,但我對重獲自由、進入一個嶄新的世界而心懷感恩。在你們的支持和信任下,我戰勝艱難。” 韓明淑1944年生于平壤,5歲時隨父母遷到首爾,后畢業于梨花女子大學法國文學專業。她是韓國婦女權利運動領袖,上世紀70年代曾因政治問題入獄兩年,2001年被金大中總統任命為韓國首位婦女部長官,2003年在盧武鉉政府出任環境部長官。 韓明淑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在盧武鉉政府擔任總理,由此成為韓國首位女總理。她2009年因涉嫌受賄被檢察機關逮捕,次年被控曾于2007年從一家建筑企業主管收受大約9億韓元(約合531.6萬元人民幣)的政治獻金。 首爾一家法院2011年裁定韓明淑無罪,但首爾高等法院2013年推翻一審判決,以非法收受政治資金罪判處她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8.8億韓元(519.3萬元人民幣)。韓明淑提起上訴,2015年8月20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她隨即入獄,并自動失去國會議員席位。 【堅稱無罪】 韓明淑一直否認收受賄賂,認為這是繼對后來自殺的前總統盧武鉉實施調查后又一起“政治陰謀”。 2015年8月20日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后,韓明淑發表聲明說:“今天,我成為政治壓迫桎梏下的囚徒。我會遵照法院判決,但遺憾的是我不能接受這份裁決。” “我正大光明地宣布,我是無罪的。”她在聲明里說。 韓明淑被判入獄后,她當時所屬的最大在野黨“新政治民主聯合”(后來更名為“共同民主黨”,即現在的執政黨)曾抨擊法庭裁決有失公允,聲稱這是樸槿惠政府對盧武鉉時期官員的“政治報復”。 韓國現任總統、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文在寅也曾聲援韓明淑,對她所受判決表示不滿。 按照韓國媒體說法,韓明淑在自由派陣營中聲望仍然頗高,但是執政黨方面對她的力挺態度招致在野黨方面批評。自由韓國黨、國民之黨、正黨議員們紛紛發聲,認為執政黨方面不應對法庭裁決“說三道四”。 根據韓國法律,在刑滿出獄后的10年里,韓明淑無法參加政治競選。(楊舒怡)(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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