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據保監會網站消息,保監會近日印發關于在保監會公務活動中禁止飲酒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保監會機關各部門、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公務活動中禁止提供和飲用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 保監會要求,嚴明紀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保監會機關各部門、派出機構和直屬事業單位在公務活動中應嚴格遵守如下紀律: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公務活動中禁止提供和飲用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因外事活動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須報經本部門、本單位領導批準,從嚴進行控制。嚴禁部門和單位之間相互宴請飲酒。禁止公款購買或贈送任何酒類。 保監會要求,明確領導責任,強化內部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從維護黨的形象、改進工作作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禁酒制度的重要性,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明確具體落實部門,結合實際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紀律要求,讓禁酒制度落地生根,常抓不懈,防止流于形式。 保監會要求,加強教育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部門各單位要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禁酒制度相關規定,明確紀律要求和違規處理辦法,務必做到人人皆知、時時遵循。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大教育宣傳力度,讓公務活動不飲酒成為監管干部的自覺行動。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遵守禁酒制度,切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樹立保監會工作人員文明、高效、廉潔、勤政的良好形象。 保監會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各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查處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紀律要求的,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執行紀律不力、導致所轄范圍內違規違紀問題多發頻發,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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