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廣告用語因“最”遭“罪” 出版機構稱因廣告用語屢遭舉報網店為避免麻煩被迫用拼音代替個別詞語 近日,一家名為讀庫的出版機構在官微上發布的“抱怨”引發了不少關注。讀庫稱由他們推出的一套童書《小小自然書》被職業打假人舉報。由于該書推廣文案中的“最質樸的大千世界給最初的你”這句話使用了兩個“最”字,被舉報人認為涉嫌虛假宣傳。 目前工商部門尚未對此舉報做出最終結論,不過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不少圖書也曾因在推廣中使用“最”字遭舉報。法律人士認為,《廣告法》中明確了禁止使用的多個帶“最”字的詞語,但是并非不能用“最”字,很多時候使用“最”字并不是對產品的宣傳,而是一種文學性表達,打假者因為推廣語中的“最初的你”而進行舉報實在是不妥。 《小小自然書》因推廣文案中的 “最質樸的大千世界送給最初的你”被舉報 圖片來源:北京青年報 使用“最初的你” 被投訴至工商部門 9月11日,讀庫在官方微博發文稱,公司推出的一套童書被職業打假人舉報,原因是該書的推廣文案中的一句“最質樸的大千世界給最初的你”包含兩個“最”字。微博中稱,公司負責人在9月11日接到北京海淀工商的電話,得知公司出版的一套名為《小小自然書》的童書被舉報涉嫌虛假宣傳。 北青報記者在網絡上搜索到這套名為《小小自然書》的童書,這套引自德國的童書一共五冊,售價128元。在讀庫的某電商平臺旗艦店上,書名右側寫著“最質樸的大千世界給最初的你”的推廣文案。 海淀區工商局消保科的一位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小小自然書》確實被人舉報,該案件目前仍在調查中,還未有明確的結果。 讀庫的一位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這已經不是他們第一次被舉報了。此前他們引進的三本國外科學雜志就因“在推廣文案中涉嫌夸大宣傳”遭人舉報,不過工商局的工作人員調查認為并不存在夸大宣傳的情況。 第二次被舉報的則是名為《一個人需要多少土地》的文學繪本,舉報人直接向售賣該書的電商平臺舉報,認為宣傳語中“畫風獨特”的“獨特”兩個字不合適。讀庫的工作人員隨后和該舉報人交涉,認為這兩個字不存在問題,如果對方堅持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此事舉報人最后并未反饋給工商部門。 網絡圖書商家: 書名帶“最”都不行 職業打假人盯上出版行業,讀庫不是第一家“中槍者”,《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圖書事業部今年也遇到了類似情況。 《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發行部王經理說,今年以來已經被舉報了三次,最近一次被舉報的是一套名為《科學大爆炸》的兒童科普書。這套叢書請了不少名人做推薦,推薦語就印在封底上,其中有一句“科學是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 “這次‘最’字又惹了禍,前兩次被舉報后我們通過給錢解決此事,但后來公司律師告訴我這種舉報不合理。我就和舉報人交涉,也給工商局工作人員反饋,但目前這件事還沒有結論。”王經理說。 為了避免被舉報,不少商家已經在圖書推廣中開始避免使用“最”、“首個”、“第一”等字眼。北青報記者查詢多家電商平臺發現,一些商家會把不可避免的“絕對化用語”用拼音代替,比如有書名中含有“最”字時,商品介紹就會把該字用拼音“zui”替代。一家網上書店在介紹劉慈欣的作品《三體》第一部時,“第一”用“diyi”代替。 一家網店店主稱,網店平臺規定不讓用此類“極限詞”。“新《廣告法》里,有最好、唯一、第一之類的,或者帶‘最’的都算違規,不能用,如果一段時間不改,除了有可能被打假人舉報,平臺也有可能直接刪除鏈接,所以現在只能用拼音代替。” “最”字使用有規范 文學性表達不應受罰 昨天,在讀庫官網及其在一些電商平臺的旗艦店上,關于《小小自然書》的宣傳文案一度被改為“質樸自然的大千世界送給你”,不過到了昨天晚上,宣傳文案再次被改回“最質樸自然的大千世界送給最初的你”。 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表示,《廣告法》確有相關規定,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根據情節,相關部門可以對廣告主處以罰款,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常莎說,《廣告法》中禁止使用的含有“最”的詞語,指的是最佳、最具、最愛、最優、最優秀、最好、最大等與事實不符并且容易引發消費者誤解、沖動消費的表述。很多時候圖書推廣語中的“最”字并不是對產品的宣傳,而是一種文學藝術性表達,比如“最質樸的大千世界給最初的你”完全與產品無關。 常莎認為,不論是舉報人還是電商平臺,最好別看到“最”字就下手,以免出現“一刀切”的情況。 文/記者 張香梅 見習記者 張月朦 實習記者 張曜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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