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3日電 據歐聯網援引意大利歐聯通訊社報道,近日,意大利波坦察省皮尼奧拉市一名24歲的青年收到了一張3340歐元罰款單。罰款單所注明的罰款原因是,該青年3年前曾在路旁樹邊小解被巡警發現,且未能根據警方的處罰及時支付罰款。 當地時間10月11日,意大利青年收到的此份罰款單,罰款總金額為3340歐元。罰單明確標注著此罰款可分為10次支付,每次需繳納334歐元罰金。 該青年罰款事件源于2014年,當時,這位青年躲在路旁的樹邊小便被兩名巡警發現,警方當即以違反公共道德對涉事青年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告知將會寄出10歐元至206歐元的罰單,作為該事件的最終處理決定。 三年已過,該青年表示,此前從未收到過因不文明行為而寄來的罰單,現在卻又莫名其妙的收到了一張“巨額”罰款,十分不解。該青年懷疑是警方處理有誤,在繳納了第一筆罰款后,決定向波坦察省督府進行申訴。(博源) |
相關閱讀:
- [ 09-21]意男子41歲仍"啃老" 年邁父母不堪重負要其離開
- [ 01-11]意男子頭部中彈未死亡 打噴嚏將子彈噴出(圖)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