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中介辦信用卡 冒領盜刷損失大 近日,多位市民被信用卡中介“忽悠”辦理信用卡,但最終卡片沒有如期收到,反而卻等到了催款短信。原來是有人利用假工作證、假收入證明給他人代辦信用卡,并冒領并激活客戶的信用卡還多次盜刷。據統計,從去年9月至今年4月間,類似的通過中介機構辦理信用卡被騙的市民多達30余人,總計被盜刷金額高達70余萬元。 案情回顧 市民馮某打算辦理一張透支額度較高的信用卡,可自己又不符合條件,有朋友“指引”他,有些信用卡中介機構可提供假工作證、假收入證明,還能免費辦卡,于是他來到北京市某信用卡中介。工作人員崔某看上去很專業,據她介紹,只需客戶提供個人信息便可辦理透支額度高達2萬元的多家銀行的信用卡,該中介機構只收取透支額度的10%作為傭金,卡辦好后就會寄到客戶家庭地址。馮某聽后沒有多想,就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提供了個人信息,要求代辦信用卡。一個月之后,焦急的馮某并沒有拿到自己的信用卡,他打電話到該中介機構時,工作人員說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又過了一陣,馮某仍然沒拿到卡,卻收到了銀行的催款短信,短信顯示其信用卡早已辦好并已經刷卡消費1.5萬余元。經查,是崔某冒領了該卡并多次盜刷。現崔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大興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檢察官說法 本案中,崔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96條,涉嫌信用卡詐騙罪。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涉罪情形包括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惡意透支的。 崔某此案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她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辦理信用卡,小心街頭中介人員的“忽悠”式承諾,更不能把與信用卡綁定的手機或者手機信息交與他人。在辦理正規信用卡的時候一定要向金融機構提供自己的真實資料,萬不能心存僥幸。 (作者單位: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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