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一所法院29日裁定,一名曾在波蘭奧斯威辛集中營服役的96歲前德國納粹“會計”的身體條件適合在監獄服刑。 被告奧斯卡·格勒寧于2015年7月被判有罪、入獄4年。他以健康狀況為理由,對判決結果提起上訴。 檢方則說,經醫生鑒定,如果給格勒寧提供合適的醫療條件,他的身體狀況允許他在獄中服刑。 法院29日在判決中支持檢方的主張,裁定格勒寧的身體條件適合入獄。 作為納粹黨衛軍一員,格勒寧1942年至1944年在奧斯威辛集中營服役。他的職務是會計,負責統計和運送納粹從集中營囚徒身上掠奪的錢財,綽號“奧斯威辛的會計”。 雖然沒有證據顯示格勒寧直接參與屠殺,但是他受到合謀罪名指控,為他服役期間30萬人在奧斯威辛集中營遇害承擔法律責任。 二戰期間,超過100萬人死于奧斯威辛集中營,其中絕大多數為猶太人。格勒寧公開承認奧斯威辛集中營大屠殺,但表示自己只是納粹機器中“齒輪上的一個齒”,僅對大屠殺負有“道德罪”。他在受審期間稱,他目睹納粹罪行后非常恐懼,3次申請調離奧斯威辛集中營前往前線,直至最后一次才獲得批準。 “我看見了毒氣室,看見了焚化場,”格勒寧2005年在英國廣播公司一部記錄片中說。“如果你把那(在集中營服役)稱為有罪,那我有罪,但不是主動(犯罪)。從法律而言,我是清白的,”他同年接受德國《明鏡》周刊采訪時說。 格勒寧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曾受到刑事調查,因沒有直接參與屠殺的證據,對他的指控被撤銷。2011年,一名曾在波蘭索比布爾納粹集中營服役的看守因合謀罪被判處5年監禁。德國檢方以那起判決為法律依據,重新對格勒寧提出指控。 “我希望聽見的是,幫助這部殺人機器也有罪,”奧斯威辛集中營幸存者赫迪·伯梅在格勒寧2015年受審時告訴英國廣播公司記者,“因而,今后沒有人能對他的所做所為自稱清白” 等待上訴裁決結果期間,格勒寧沒有受到監禁,一直在家中。法院沒有說明格勒寧將于何時開始入獄服刑。他的律師告訴德新社記者,仍有可能途徑使格勒寧免于服刑,包括向德國憲法法院提起上訴。(惠曉霜)(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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