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韓國情報機構涉嫌向前總統樸槿惠“進貢”一案,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5日起訴國家情報院兩名前院長,指控他們犯有挪用公款罪和行賄罪,涉案金額為14億韓元(約合854萬元人民幣)。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上月透露,檢方懷疑樸槿惠執政期間每月定期從國家情報院“提款”,總金額達約40億韓元(2440萬元人民幣),向法院申請對國家情報院三名前院長南在俊、李丙琪和李炳浩的逮捕令。法院隨后批準逮捕南在俊和李丙琪。由于李炳浩積極配合調查,法院沒有下達針對他的逮捕令。 首爾中央地方檢察院5日指控南在俊和李丙琪犯有挪用公款罪和行賄罪。南在俊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擔任國家情報院院長。除了上述兩項罪名外,他還被控脅迫罪,被指逼迫一家大企業向與保守派陣營有關的企業注資。 李丙琪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主管這一韓國情報機關,隨后被任命為青瓦臺秘書室長,被視為樸槿惠陣營的核心人物之一。樸槿惠2007年首次競選總統期間,李丙琪擔任她的競選策略委員會副主任。 上述三人被指在2013年至2016年中期挪用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經費,每月向樸槿惠“進貢”。 按檢方說法,南在俊擔任院長期間,每月向樸槿惠上繳5000萬韓元(30萬元人民幣)。而在李炳浩和李丙琪主管這一機構時期,每月“進貢”金額翻番,漲至1億韓元(60萬元人民幣)。 韓國媒體報道,上述三人在供述中表示,因無法拒絕青瓦臺方面代表樸槿惠“意愿”的要求,他們不得已將“進貢”當成一種慣例。 檢方懷疑,樸槿惠可能用這筆錢建立了一個秘密基金,用于非法政治活動,甚至可能挪作私用。對此,檢方打算對樸槿惠進行訊問。 樸槿惠案中斷審理一個多月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1月27日恢復審理,但樸槿惠以身體健康為由拒絕出庭。院方隨后裁定,鑒于樸槿惠一再拒絕出庭,此案將在其缺席的情況下繼續審理。(張旌)(新華社專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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