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費迫使老賴現身賠款 拖了13年的“骨頭案”和解 當事人給法官送錦旗致謝 本報訊(記者 張宇)13年前小于因一氧化碳中毒在出租屋內不幸去世,公司經理陳某作為提供住房者被判決給付賠償金。陳某自覺冤枉,一躲了之成了“老賴”。近日,因限制高消費無法買機票,陳某主動給付了賠償金,這起長達13年的“骨頭案”終于結案。 于某、馮某系夫妻關系,小于是他們的女兒。2004年,19歲的小于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陳某開辦的一家體育用品店里當銷售。 作為經理的陳某考慮到小于平時上下班回家路程過遠,于是在自己店面不遠處出錢租賃了一間房屋,供小于居住。 2004年6月的一天,小于下班回家洗澡過程中因煤氣泄漏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最終經搶救無效死亡。于某夫婦悲痛不已,一紙訴狀將房東和經理陳某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令被告房東、陳某連帶賠償15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房東按照申請人的要求履行了其賠償責任,給付10萬余元,但被執行人陳某以自己出于好心、實在太冤、自己無履行能力等多種借口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且在不久后,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入獄服刑,出獄后開始與法官“玩消失”。 執行法官白建永對被執行人陳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查詢,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 2017年12月1日,陳某因外出無法購買機票,才意識到這筆債躲也躲不過去,他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希望能與申請人和解。 和解現場,執行法官白建永重點做被執行人陳某的思想工作。白法官一方面向其闡明當老賴面臨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尷尬,讓其明白當老賴就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不得人心;另一方面,讓其換位思考,了解申請人老兩口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痛之情。 最后,被執行人陳某在朋友的幫助之下湊足了5萬元案款,當場給付。一起長達13年的失畫賠償案,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畫上了句號。 兩天后,于某夫婦專程來到房山法院,向執行局指揮中心白建永、法官助理趙宏華送來了一面錦旗:陳年積案,一朝結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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