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烈事跡和精神擬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侮辱、誹謗英雄烈士將被依法追責 英雄烈士保護法草案22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許安標表示,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精神,崇尚捍衛英雄烈士,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必要措施。 關于弘揚傳承英雄烈士精神,草案規定,國家鼓勵開展對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研究,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認識和記述歷史;組織開展英雄烈士史料的研究、編纂和宣傳以及史料、遺物的收集、保護和陳列工作;鼓勵革命老區發揮本地資源優勢,開展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研究宣傳;以青少年學生為重點,將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鼓勵以英雄烈士事跡為題材的作品創作;新聞媒體負有宣傳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義務。 為了從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全面加強對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保護,草案規定,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網信、民政、工商等部門在監管工作中有保護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職責;網絡運營者發現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的網絡信息時,負有及時處置的義務;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被侵害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建立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的公益訴訟制度,檢察機關作為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對實施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治安和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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