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9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涉嫌綁架并殺害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案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的律師聲稱,檢察官沒有在去年12月15日的截止日期之前向他們提供法醫證據分析報告,要求禁止政府專家作證;美國地區法官布魯斯(Colin Bruce)于當地時間2018年1月16日已否定此要求。 據新聞憲報網(news-gazette.com)報道,在長達13頁的法庭命令中,布魯斯寫道,“政府的反應顯示上述說法不實……并非搪塞被告或不合作,政府的回應顯示政府愿意披露,對被告的任何要求都立即回應,讓被告得知即將到來的報告、信息和證據等。” 嫌犯克里斯滕森去年6月30日被逮捕,涉嫌6月9日綁架伊利諾伊大學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隨后,政府將指控修改為綁架導致死亡,盡管章瑩穎的遺體至今沒有找到。克里斯滕森也被指控向聯邦探員撒謊。 克里斯滕森的律師聲稱,他們僅僅收到一套檢驗結果,沒有得到符合聯邦刑事程序規則的專家證詞摘要。 檢察官在回應中表示不同意此種說法。檢察官說,他們提供的材料超過對方的要求,包括500多頁DNA和血液證據,一個顯示電子證據的硬盤驅動器,一份指紋分析報告、多份執法報告和手機記錄。 檢察官還說,至于錯過截止日期問題,那是因為FBI的分析報告還沒有完成。 法官布魯斯在裁決中同意檢察官的說法。他說,克里斯滕森的律師以“不準確的說法”提出動議并提出“最劇烈和最重懲罰性糾正方式”:禁止專家作證。 他說,檢察官已經遵照地方和聯邦規則,及時回答克里斯滕森律師的要求。即使有某種違規……那也不至于到了禁止專家作證的程度。 如果克里斯滕森的律師今后幾個星期仍然得不到法醫分析,布魯斯說他將再審議這一問題。但他鼓勵雙方合作。 布魯斯指出,如果某一方以夸張或夸大的說法提出動議時,那對涉案律師、被告本人、法庭和公眾都不會有好處。他敦促各方合作,以專業方式完成審判之前的準備任務。 克里斯滕森的律師日前提出12項動議,包括要求壓下某些證據,改變審判地點,放棄綁架導致死亡指控。布魯斯還沒有對這些動議做出裁決。檢察官要在1月29日之前將做出回應。 克里斯滕森預定2月27日開始接受審判,政府要在2月1日之前決定是否要求死刑懲罰--那最終要由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決定。如果提出死刑,審判可能推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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