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題:“電梯勸阻吸煙猝死案”為何改判?依法守護社會正能量眾望所歸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高潔 因在電梯勸阻老人抽煙,被一審判決賠償1.5萬元的被告楊某近日迎來了改判。1月23日,鄭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判決撤銷原判,駁回老人家屬的訴訟請求。 這起因在公共場合勸阻吸煙引發(fā)的官司一度引發(fā)不少網友討論,當地電視臺甚至圍繞“勸阻吸煙結果老人猝死,您還會勸阻吸煙嗎”進行調查。改判之后,業(yè)界對判決結果如何評價?網友是否重拾在公共場合勸阻抽煙的勇氣?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采訪了鄭州中院相關法官、法律學者和網友。 一審敗訴:被告被判賠償引發(fā)爭議 河南鄭州一位醫(yī)生楊某在電梯里勸阻老人段某某吸煙,隨后段某某突發(fā)心臟病離世,楊某被段某某家屬告上法庭要求40萬余元賠償。鄭州市金水區(qū)人民法院一審適用公平原則,判決楊某補償老人家屬1.5萬元。 一審判決結果一出,引發(fā)廣泛爭議。網友@碎厘說,“法律的意義是維護公平公正,而不是偏向弱勢”,讓勸阻吸煙的醫(yī)生承擔侵權責任,“讓社會寒心”。 @錦州見習律師-小奇哥認為:“侵權責任法講究的是有過錯,而不是存在損害結果。勸阻吸煙并不具有過錯也不是危害行為,同時善意的被告也無法預知會有意外發(fā)生,應該判決不承擔侵權責任。” 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為,從報道的案情來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一審被告楊某勸阻吸煙的行為未超出必要限度、屬于正當勸阻行為。而2011年衛(wèi)生部出臺《公共場所衛(wèi)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第十八條明確規(guī)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開展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不少網友都對此表示支持,認為彼此都有義務在公共場合勸阻抽煙者。 “吸煙有害健康,可能引發(fā)多種疾病,比如肺癌,建議大家不要吸煙,也不要在公眾場合吸煙。”微博知名醫(yī)療博主@皮膚科醫(yī)生林小清說,他在醫(yī)院看到其他人吸煙也會予以勸說。 改判無責:網友表示重拾勸阻勇氣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此案主審法官姚振勇認為,本案中楊某勸阻吸煙行為與段某某死亡結果之間并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因此,一審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適用公平原則判決楊某補償田某某1.5萬元,屬于適用法律錯誤。雖然楊某沒有上訴,但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鄭州中院表示,本案中,楊某對段某某在電梯內吸煙予以勸阻合法正當,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為。一審判決判令楊某分擔損失,讓正當行使勸阻吸煙權利的公民承擔補償責任,將會挫傷公民依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積極性,既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也與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于促進社會文明,不利于引導公眾共同創(chuàng)造良好的公共環(huán)境,二審法院依法予以糾正。 楊某被改判無責,網友紛紛點贊,認為“正能量應該被鼓勵,重拾勸阻吸煙的勇氣”。網友@北川光明說:“支持勸阻者的無罪判決,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是常識,也是公民的義務。這個判決很重要,對于正確維護公共秩序的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認為,本案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受害人段某某的去世是楊某造成的,楊某勸阻吸煙和段某某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不構成侵權,也就不存在判斷雙方過錯,并根據公平責任要求楊某賠償。 “一審、二審最大的區(qū)別就是有沒有考慮社會公共利益,二審改判是有法律依據的。”北京騰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維強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理,但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除外。” 專家點贊:依法守護社會正能量眾望所歸 鄭州中院表示,每一起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開課,本案要告訴大家的是: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序良俗,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王成說,二審改判符合公眾心中公平正義的觀念,公平就是“各得其所”——做得不好要承擔后果,沒有做錯不必承擔后果。 宋維強表示,被告楊某在電梯間勸阻他人吸煙也是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這種行為應該得到鼓勵,而不是以“息事寧人”的態(tài)度通過判處補償金的方式變相予以懲罰,鄭州中院的改判可謂維護了社會公德。 王成認為,這是一個“溫暖的改判”,與之前一些“息事寧人”的判決形成了對照;另一方面,改判維持了正常秩序,只要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法律責任。 “這一案件有助于樹立正確的是非觀,我認為這是大家支持二審判決的核心原因。雖然我國并非判例制,但改判后網上幾乎‘一邊倒’的輿論可能會對法官以后處理類似案件產生正面影響。”王成說。 “根據相關報道得知,被告楊某出于人道主義通過律師向原告捐助了1萬元。不管怎么說,改判呵護了大家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勇氣,也讓公眾對今后類似行為有所預期。”王成說。(參與采寫:肖羅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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