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外賣平臺不允許售煙 對于有商家通過外賣平臺售煙一事,一名便利店的經營者告訴北青報記者,他曾向煙草公司巡查員和外賣平臺方咨詢,是否可以在網店和外賣平臺上銷售香煙的問題,煙草公司的巡查員和外賣平臺均明確地表示,絕不可在網絡和外賣平臺中進行香煙銷售。 對此,北青報記者分別致電了三家外賣平臺。餓了么的客服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相關的規定,目前餓了么APP上不允許超市銷售香煙,更不允許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對于有商家“改名”銷售的情況,平臺將會進行調查處理。 百度外賣APP的工作人員則表示,目前百度外賣平臺上的超市沒有資格銷售香煙,對于平臺上是否有商家存在銷售香煙的行為,將會進行進一步的調查,同時也不鼓勵消費者在這些商家購買香煙。 美團外賣APP的工作人員介紹,即使線下超市具有銷售香煙的許可,在平臺上售賣香煙也是不合規的。但是由于不少商家在銷售香煙時給香煙安插了各種“暗號”,平臺在監管時也有一定的困難,但將對北青報記者反映的具體銷售點進行調查。 國家煙草專賣局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已對部分商家在外賣平臺銷售香煙一事進行調查。 說法 售煙必須在固定場所 對于外賣平臺部分超市線上“偷售”香煙的行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表示,根據《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規定,煙草作為特殊商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才能進行生產、批發與零售業務。同時,《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也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的條件之一是“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而網絡銷售不滿足這一條件,無法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此外,煙草只能由生產或批發資質的單位在網上批發銷售,不能零售。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則表示,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聯合發布的《關于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通告》中規定,除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網絡交易平臺之外,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都不得為經營煙草專賣品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 外賣平臺并不具備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的授權或認可,平臺對商家是否具備專賣許可不具備審查資質,也沒有實質性的審查行為。因此,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即使是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商家通過外賣平臺銷售煙草也是違法的。 此外,《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也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而通過外賣平臺,商家難以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未成年人,從而難以盡到相應的注意義務。因此,通過外賣平臺賣煙是違法行為,如果商家或平臺違法銷售,輕者將受罰金處罰,重者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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