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付怡報道:3月20日,廣東省文化廳副廳長陳杭帶隊上線廣東民聲熱線,再次就網游公司不按規定備案、不進行文網文標識等問題進行回應。 網游企業增長迅速 據了解,近年來廣州網游企業增長速度十分迅速,從2016年底的700多家持有文網文證的企業,到2017年底增加至1500多家,然而企業規范性和經營意識卻沒有相應提升。據廣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網絡執法處副處長黃俊禧介紹,2017年執法總隊網絡執法處辦理案件120余宗,罰款金額達到110多萬元。“大量網游創業者年輕人居多,法律意識、管理意識還需要加強,甚至一些企業把法務直接外包了,自身監管就更加不足。企業的自審制度包括內容管理、用戶反饋、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還要進一步加強。” 省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副局長陽明華對此表示,關于法務外包,《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企業要設定專門部門,進行專門的管理網絡游戲經營行為的審查。“省文化廳非常注重這一塊,每年舉辦三期的培訓班,這是加強企業管理的非常重要的手段。至于法務外包,并沒有明確規定可以不可以,我們今后會進一步要求企業加強這方面的力度。” 禁止未成年人交易虛擬貨幣 《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禁止未成年人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然而,當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的信用卡支付大量游戲裝備時,游戲運營公司可能會面臨未成年人的民事行為的有效性問題。若家長起訴,游戲公司可能面臨退款;此外還可能負起行政責任,被處罰、整改甚至吊銷許可證。 同時,對于未成年人來說,在游戲上花費大量金額往往涉及游戲沉迷的問題。對此,陽明華回應,《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對禁止未成年人交易虛擬貨幣是指在交易平臺上,但并不禁止未成年人充值和玩游戲。“近來發生很多案件,未成年人拿父母的信用卡和手機進行支付。如何預防未成年人消費?要舉證是未成年人刷卡支付的,實際操作往往存在困難。我覺得以后隨著實名制注冊和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出臺,相信會有越來越多手段來保護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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