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檢方9日正式以受賄、貪污、逃稅、濫用職權等14項罪名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起訴前總統李明博。李明博成為繼全斗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后,第4位因涉腐站上法庭的韓國總統。 據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調查組將于9日下午公布李明博中期調查結果,檢方于上月22日拘留李明博后,曾于26、28日和本月2日三次前往羈押李明博的首爾東部拘留所進行調查,但李明博均以難以保證調查結果公正為由拒絕接受調查。檢方表示,大部分案情尚待進一步查明。 李明博涉嫌通過前總統室總務企劃官金伯駿等親信,接受國家情報院7億韓元的特殊活動費,接受三星電子為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繳納的585萬美元訴訟費,接受友利金融控股前會長李八成賄賂22.5億韓元,接受Daebo集團賄賂5億韓元,接受前國會議員金小南賄賂4億韓元,接受ABC商社2億韓元,接受能仁水源禪院賄賂3億韓元,總受賄金額達111億韓元。 1991年至2007年間,李明博利用其實際控制的DAS公司,籌集339億韓元的秘密資金,涉嫌挪用公款350億韓元。此外,李明博利用青瓦臺等國家機構,幫助DAS公司在美國進行訴訟等,涉嫌濫用職權;泄露、藏匿青瓦臺文件,涉嫌違反總統記錄管理法。 報道稱,檢方起訴李明博后,仍將對其涉嫌收受國情院特殊活動費,接受現代建設賄賂等嫌疑繼續展開調查。 檢方目前正在調查的嫌疑還有收受國情院10億韓元的特殊活動費,操縱青瓦臺進行非法輿論調查,對其子李時炯(音)進行非法支援,收受現代建設賄賂2.6億韓元等。 為防止涉嫌犯罪財產轉移,檢方將向法庭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其財產。據悉,保全對象包括李明博的論峴洞私宅及其家人名下的借名房地產等。 此外,檢方還計劃繼續對李明博夫人金潤玉和兒子李時炯等人進行調查,并將在確定嫌疑后將其逐一移交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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