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個人信息更安全(法治頭條·數字化時代的法治問題①) 張 璁 李福妃 編者按:數字化已經進入我們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隨信息技術的狂飆突進,無數人們曾經熟悉的事物面貌,都正在經歷著“數字蝶變”。 數字時代帶來的深度融合既引領了社會生產新變革,同時也意味著需要拓展國家治理新領域,對數字時代的法治提出了新命題、新要求。從本期起,民主政治周刊開展“數字化時代的法治問題”系列報道,和讀者朋友一起探討當下社會共同面對的挑戰與機遇。 數字化時代,個人信息安全問題越來越多地進入公眾視野,成為公共政策中的優先議程。日前,北京市消協發布手機APP個人信息安全調查報告顯示,有89.62%的人認為手機APP存在過度采集個人信息,79.23%的人認為手機APP上的個人信息不安全。 信息技術是把“雙刃劍”,它為社會公眾生活提供便捷的同時,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等現象也屢見不鮮。如何應對公眾個人信息保護不斷增長的需求成為當下的緊迫挑戰。 個人信息成了不法分子眼中的“唐僧肉” 近日,警方提示了一種以在微信朋友圈幫忙砍價為幌子的新型騙局:有人點擊進入朋友圈里幫忙砍價購物的鏈接后,被要求留下姓名、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結果不久就收到了詐騙短信;還有人因為泄露了銀行密碼而導致財產損失。 “幫砍價”只不過是一種成本較低、操作簡單的營銷手段,卻被不法分子盯上。警方提醒要對朋友圈發布的類似營銷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輕易填寫個人信息,特別是敏感信息。 “現在許多網絡服務平臺都主張消費者的交易數據是他們重要的資源,必須注意的是,個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與個人的權益息息相關。”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互聯網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認為,如今活躍在互聯網上的各類主體收集個人數據從事網絡服務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旦以各種方式流轉出去導致電信詐騙和垃圾廣告等問題,就是對個人信息權的侵害。 此前,中國互聯網協會曾發布《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2016)》,報告顯示54%的網民認為個人信息泄露嚴重,其中21%的網民認為非常嚴重,84%的網民親身感受到了由于個人信息泄露帶來的不良影響。《報告》還稱,僅從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我國網民因為垃圾信息、詐騙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總體經濟損失高達915億元。 “目前,我們的社會到了個人征信時代,征信里面的一部分信息涉及公民核心隱私,如果被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拿到的話,危害很大。”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中心研究員朱巍表示,“大數據時代,很多人通過鉆‘大數據’和‘個人信息’界定模糊的空子,用大數據做幌子,散播或者倒買倒賣個人數據。” 對于個人信息非法利用的具體危害,武漢大學法學院孫晉教授認為:“從個人來看,最常見的就是騷擾電話,這是一種不可預期的煩擾,個人信息泄露嚴重侵害公眾的安寧權。從社會層面來看,從某些個人信息中能分析一個人的行為特征和作息規律,這就為不法分子準確、定向犯罪提供了可能,提高了犯罪的針對性,對社會公共生活和安全的威脅明顯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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