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4月21日電今天,全國超過20個省份將舉行2018年公務員招錄筆試。考試前夕,多省份部署和強調要嚴格考試紀律,確保考試安全。公務員考試中有哪些紀律“高壓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的違紀行為將受到什么懲戒? 手機等電子設備禁用!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誠信檔案記錄5年 今年,多省份在組織本次公務員招錄考試之前,都向考生發布了有關筆試紀律的特別提示。在考試紀律方面,多地均提到,考試時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 例如,今年公務員招錄筆試前夕,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就發布提示信息,這其中就特別強調,考生進入考場時,請自備手提袋,將隨身攜帶的手機(手機須關機并取消鬧鈴設置)、鑰匙、電子設備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入袋內,并放在考場內指定位置。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與考試無關設備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2016年10月,人社部發布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開始實施。根據這一辦法,公務員開始中,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中新社發 孟德龍 攝 試卷、答題紙等不能帶出考場! ——違者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需要特別提醒考生的是,公務員考試中,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等不能帶出考場。 在近日多省份向考生發布的考前提醒中,均強調考試結束后,須等待監考老師收集、清點完試卷、答題卡等,考生方能離場,嚴禁帶走試卷、答題卡等。 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考生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標記,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等,考生出現這些行為,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均無效。 找“槍手”替考咋處理? ——取消考試資格 誠信檔案長期記錄 根據上述《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這些行為包括,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或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經明確,組織實施考試作弊的行為被列入刑事犯罪,其中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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