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柏林4月30日電 (郭泰彭大偉)當地時間4月30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框架下的新一輪氣候談判在德國波恩開幕。締約方代表將就進一步制定實施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的相關準則展開談判,以期使該協定能夠在操作層面得以落實。談判將持續至5月10日。 談判開幕之際,《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帕特里西亞·埃斯皮諾薩(Patricia Espinosa)呼吁各國應該以更大的決心來應對氣候變化,在氣候保護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與往年的波恩氣候談判不同的是,旨在加強各締約國溝通的促進性對話——“塔拉諾阿對話”將首次于本輪談判期間召開。2015年,氣候變化巴黎大會決定于2018年召開締約方之間的促進性對話,盤點締約方的集體進展,促進各方不斷自主提升行動力,從而實現應對氣候變化的長期目標。 埃斯皮諾薩強烈敦促發達國家在兌現它們所做的到2020年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以幫助其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的承諾。她指出,許多發展中國家迫切需要這種支持,以便采取氣候行動。 在氣候行動議程中,2018年的另一個關注重點是如何在2020年之前擴大各國的氣候目標和實施行動。為此,埃斯皮諾薩敦促尚未批準《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修正案的國家批準這一修正案。 據悉,這份修正案規定了發達國家在2012-2020年期間的減排承諾。該修正案已得到111個國家的批準,并將在獲得另外30個國家批準后生效。 “本次波恩氣候談判是2018年聯合國氣候進程的首次正式磋商,是這個至關重要的氣候行動年份的第一步。”綠色和平組織東亞分部高級政策顧問李碩30日向中新社記者介紹,在2018年中,各國需要完成針對《巴黎協定》實施細則的談判。同時,各國應當為在2020年前提升行動力度打好堅實基礎。 李碩表示,氣候資金的問題受到尤其是非洲國家集團在內的發展中國家關切,兌現既有資金承諾也是2018年聯合國氣候進程艱巨的任務。 2015年底,各國在氣候變化巴黎大會上就《巴黎協定》達成一致,用以取代將于2020年到期的《京都議定書》。其主要目標是將本世紀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并將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前工業化時期水平之上1.5攝氏度以內。下一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4)將于12月在波蘭卡托維茨舉行,屆時大會將表決通過各締約國共同起草的《巴黎協定》實施細則。(完) |
相關閱讀:
- [ 04-25]報告稱美加州氣候將趨極端 干旱與洪澇嚴重波動
- [ 04-19]中科院“生態系統固碳”系列研究成果發布 為氣候談判提供重要支撐
- [ 04-18]今年廈門早春氣候較溫暖 “戀家”的燕子提早回廈繁殖
- [ 04-05]省內枇杷大量上市 受氣候影響質優價低值得一嘗
- [ 04-03]若全球升溫2攝氏度 惡劣氣候沖擊將加劇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