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21日電 (記者 申冉 通訊員 盧志堅 張莉紅汪彥)21日,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針對當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譽權的民事公益訴訟,這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自今年5月1日實施以來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8年5月12日下午,江蘇淮安市清江浦區某小區一幢高層住宅發生火災,消防戰士謝勇解救被困群眾時將自己的空氣呼吸器讓給向其求救的戰友使用,自己則因為被濃煙熏嗆從高樓墜落,后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5月13日,公安部批準謝勇同志為烈士并頒發獻身國防金質紀念章。5月1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謝勇“滅火救援勇士”榮譽稱號。 就在社會各界沉浸在悲傷憐惜之中時,卻有極少數人發表不實甚至污蔑烈士的言論。5月12日,王某在微信群中發布極端性、侮辱性言論。5月13日,王某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月14日,淮安經濟開發區的曾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實言論對謝勇烈士進行污蔑,并在他人提醒王某已被處理,對他進行勸阻時還表示“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5月15日,曾某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淮安市檢察院分別于5月15日、5月17日對上述線索進行立案審查,收集相關證據,并依法履行了民事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就是否對曾某侵害烈士名譽權的行為提起民事訴訟征求了謝勇烈士近親屬的意見,烈士近親屬聲明不提起民事訴訟。5月21日,經江蘇省檢察院批準,淮安市檢察院決定對曾某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此外,針對王某亦散布污蔑謝勇烈士言論的行為,檢察機關向其送達《訴前告知書》。經教育,王某深刻認識了自己的錯誤,表示要悔過自新,并在媒體上公開發表道歉信,向謝勇烈士的親屬及社會表達其真誠的歉意。有鑒于此,檢察機關決定不對其提起訴訟。 檢方表示,謝勇烈士在危險時刻作出舍生取義的壯舉,以無私的奉獻,捍衛了人民群眾的平安幸福,他‘最美逆行’的事跡和精神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值得全社會崇尚、學習和捍衛。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曾某肆意歪曲、侮辱、褻瀆英雄的事跡和精神,其行為明顯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民事責任。檢察機關作為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機關,不僅強烈譴責侵害烈士名譽權的行為,而且通過依法履職,對曾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真正使新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發揮法律的指引和規制作用,教育引導全社會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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