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無錫6月29日電(記者 孫權) 6月29日,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無錫市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明確無錫將提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從現在的60萬(人民幣,下同)調整為80萬。 上述《通知》中提到,今年7月1日起,無錫將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額度至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加大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保障力度。 其中,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 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低收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貸款額度可不與繳存余額關聯計算。 此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它規定不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也仍按原規定執行。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方面提出:此次調整,是根據無錫市目前的房租及房價水平,結合住房公積金資金狀況及繳存職工的需求,參考兄弟城市的做法,調整該市職工租住商品住房最高提取金額及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調整的執行標準,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公安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目前,在無錫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 此次無錫政策調整,對首次、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差別化的貸款政策,突出了對剛需群體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商品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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