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9時40分許,候審毒販馬廷江從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脫逃,當地警方全力追捕十多日仍未果。據南通警方通報,馬廷江曾因犯搶劫罪,于2005年1月在浙江省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2014年5月刑滿釋放。因涉嫌犯販賣毒品罪,于2017年12月被南通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依法逮捕。 據了解,馬廷江第一次判刑期間的2014年3月24日,浙江省第四監獄提出減刑建議書,報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馬廷江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紀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成績良好,積極參加勞動,態度端正,服從分配,不怕苦、不怕累,完成或超額完成勞動任務,主動參加公益勞動,積極參加文體活動。當年4月14日,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款、《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規定,對馬廷江準予減刑一年一個月,剝奪政治權利期限改為一年。 7日晚間,人民網記者從警方獲悉,公安部已于5日發布A級通緝令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馬廷江。隨后,浙江省公安廳發布通緝協查,要求各市、(市、區)公安機關根據公布《通緝令(A級)馬廷江》要求部署相關查緝工作。嫌疑人馬廷江,男,漢族,1985年7月3日出生,身高168厘米左右,四川成都人,居民身份證號510125198507033514。(記者王繼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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