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
2018-09-26 18:39:58??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周冬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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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 以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強化綠色生態導向,創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加快建立新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 第一節 加大支農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國家農業投入增長機制,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繼續向農業傾斜,優化投入結構,實施一批打基礎、管長遠、影響全局的重大工程,加快改變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狀況。建立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提高農業補貼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落實和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繼續支持糧改飼、糧豆輪作和畜禽水產標準化健康養殖,改革完善漁業油價補貼政策。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鼓勵對綠色農業發展機具、高性能機具以及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機具實行敞開補貼。 第二節 深化重要農產品收儲制度改革 深化玉米收儲制度改革,完善市場化收購加補貼機制。合理制定大豆補貼政策。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增強政策靈活性和彈性,合理調整最低收購價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支持保護政策。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培育壯大骨干糧食企業,引導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防止出現賣糧難。深化棉花目標價格改革,研究完善食糖(糖料)、油料支持政策,促進價格合理形成,激發企業活力,提高國內產業競爭力。 第三節 提高農業風險保障能力 完善農業保險政策體系,設計多層次、可選擇、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險產品。積極開發適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探索開展水稻、小麥、玉米三大主糧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鼓勵開展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試點。健全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發展農產品期權期貨市場,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健全國門生物安全查驗機制,推進口岸動植物檢疫規范化建設。強化邊境管理,打擊農產品走私。完善農業風險管理和預警體系。 第五篇 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交叉融合,加快發展根植于農業農村、由當地農民主辦、彰顯地域特色和鄉村價值的產業體系,推動鄉村產業全面振興。 第十六章 推動農村產業深度融合 把握城鄉發展格局發生重要變化的機遇,培育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打造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新載體新模式,推動要素跨界配置和產業有機融合,讓農村一二三產業在融合發展中同步升級、同步增值、同步受益。 第一節 發掘新功能新價值 順應城鄉居民消費拓展升級趨勢,結合各地資源稟賦,深入發掘農業農村的生態涵養、休閑觀光、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遵循市場規律,推動鄉村資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強地方特色產品時代感和競爭力,形成新的消費熱點,增加鄉村生態產品和服務供給。實施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支持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推動初加工、精深加工、綜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協調發展,實現農產品多層次、多環節轉化增值。 第二節 培育新產業新業態 深入實施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建設具有廣泛性的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基礎設施,加快建立健全適應農產品電商發展的標準體系。研發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加快培育農業現代供應鏈主體。加強農商互聯,密切產銷銜接,發展農超、農社、農企、農校等產銷對接的新型流通業態。實施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精品工程,發展鄉村共享經濟等新業態,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強化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對現代農業產業鏈的引領支撐作用,構建全程覆蓋、區域集成、配套完備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清理規范制約農業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行政審批事項。著力優化農村消費環境,不斷優化農村消費結構,提升農村消費層次。 第三節 打造新載體新模式 依托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區、農產品加工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等,打造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平臺載體,促進農業內部融合、延伸農業產業鏈、拓展農業多種功能、發展農業新型業態等多模式融合發展。加快培育農商產業聯盟、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等新型產業鏈主體,打造一批產加銷一體的全產業鏈企業集群。推進農業循環經濟試點示范和田園綜合體試點建設。加快培育一批“農字號”特色小鎮,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培育特色商貿小鎮,推動農村產業發展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 第十七章 完善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 始終堅持把農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為基本出發點,著力增強農民參與融合能力,創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聯農帶農有效激勵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 第一節 提高農民參與程度 鼓勵農民以土地、林權、資金、勞動、技術、產品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依法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強化農民作為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挖掘集體土地、房屋、設施等資源和資產潛力,依法通過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賃等形式,積極參與產業融合發展。積極培育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強農技指導、信用評價、保險推廣、市場預測、產品營銷等服務,為農民參與產業融合創造良好條件。 第二節 創新收益分享模式 加快推廣“訂單收購+分紅”、“土地流轉+優先雇用+社會保障”、“農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多種利益聯結方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鼓勵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與合作社、家庭農場、普通農戶等組織共同營銷,開展農產品銷售推介和品牌運作,讓農戶更多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設立風險資金、為農戶提供信貸擔保、領辦或參辦農民合作組織等多種形式,與農民建立穩定的訂單和契約關系。完善涉農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明確資本參與利潤分配比例上限。 第三節 強化政策扶持引導 更好發揮政府扶持資金作用,強化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聯農帶農激勵機制,探索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農戶數量和成效作為安排財政支持資金的重要參考依據。以土地、林權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鼓勵將符合條件的財政資金特別是扶貧資金量化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農戶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護,探索實行農民負盈不負虧的分配機制。 第十八章 激發農村創新創業活力 堅持市場化方向,優化農村創新創業環境,放開搞活農村經濟,合理引導工商資本下鄉,推動鄉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新動能。 第一節 培育壯大創新創業群體 推進產學研合作,加強科研機構、高校、企業、返鄉下鄉人員等主體協同,推動農村創新創業群體更加多元。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資源,推動政策、技術、資本等各類要素向農村創新創業集聚。鼓勵農民就地創業、返鄉創業,加大各方資源支持本地農民興業創業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向鄉村集聚。 第二節 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發展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支撐服務平臺,健全服務功能,開展政策、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商標等專業化服務。建立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基地),鼓勵農業企業建立創新創業實訓基地。鼓勵有條件的縣級政府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服務。建設一批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降低創業門檻。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 第三節 建立創新創業激勵機制 加快將現有支持“雙創”相關財政政策措施向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拓展,把返鄉下鄉人員開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貸款按規定納入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支持范圍。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要確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支持農村創新創業。 第六篇 建設生態宜居的美麗鄉村 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加快轉變生產生活方式,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建設生活環境整潔優美、生態系統穩定健康、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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