樸槿惠干涉選舉案二審宣判 維持一審判決獲刑2年
2018-11-21 10:01:05??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責(zé)任編輯:蔡秀明 趙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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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1月21日電 據(jù)外媒報道,21日韓國前總統(tǒng)樸槿惠干涉選舉案二審開庭,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樸槿惠2年有期徒刑。 此前檢方指控,2016年4月13日國會選舉前夕,時任韓國總統(tǒng)樸槿惠涉嫌參與組織多達(dá)約120項非法民意調(diào)查,摸清誰是“親樸派”人物,以推選這些人參選議員。 一審時,法庭宣判樸槿惠違反公職選舉法,并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檢察機(jī)關(guān)表示“刑量太輕”,提出上訴,要求判處樸槿惠有期徒刑3年。 11月20日,樸槿惠通過首爾拘留所向法庭提交了不出席訴訟的申請。21日,法院判處其2年有期徒刑,維持一審判決。 今年8月24日,“親信干政門”案舉行二審宣判。法院判處樸槿惠25年有期徒刑,繳納2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2億元)罰金。隨后檢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在此之前,樸槿惠還因國情院受賄案和干涉選舉案,被一審判處8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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