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三亞12月13日電(羅佳) 近日,一男子在民宿客房私裝攝像頭偷拍房客隱私,被房客發現并報警。三亞警方介入調查后,發現該民宿屬無證經營。目前,安裝攝像頭的民宿員工徐某彬和民宿老板李某均被處以行政處罰,民宿被依法取締。 12月9日23時30分許,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誼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三亞灣路綠海田園小區B棟“三木居”民宿的房間內有攝像頭。接報后,友誼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了解情況后,依法將一名涉嫌偷窺他人隱私的男子徐某彬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當場繳獲一個攝像頭和一部手機。 經了解,徐某彬是今年9月入職“三木居”民宿的服務員,為偷窺客人隱私,在民宿老板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從網上購買攝像頭,安裝在情侶或女性入住房間電視機下方的插座處,從客人入住插上電卡開始錄像,至離開房間拔出電卡停止。事發當晚22時許,入住1502房間的客人劉先生與未婚妻外出拍攝婚紗照返回后,發現平板電視下方的插座上多了一個插頭,覺得奇怪便仔細查看,發現是一個攝像頭,里面還有一張內存卡,立即報警。 警方在依法傳喚徐某彬時發現,自2018年10月至今,李某經營的“三木居”民宿在未獲得公安機關頒發的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三亞灣路綠海田園小區B棟擅自經營非法盈利。12月10日00時40分許,違法行為人李某被民警查獲。 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徐某彬(男,33歲)如實供述其偷窺他人隱私的違法事實,并交待通過攝像頭拍攝的視頻只存儲至手機,未上傳網絡或販賣給他人。違法行為人李某如實陳述其擅自經營民宿的違法事實。 目前,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徐某彬處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款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李某處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對“三木居”民宿予以取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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