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魯塞爾1月11日電 (記者 德永健) 歐盟10日再向跨國巨頭“開刀”,宣布將深入調查美國體育用品巨頭耐克與荷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是否違反歐盟法規,耐克因而獲得不正當競爭優勢。 牽頭調查的歐盟委員會當日援引歐盟競爭法“禁止國家援助”條款,對2006年至2015年耐克與荷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展開調查。“禁止國家援助”條款系歐盟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而設,要求各成員國不得利用財政、稅收、金融等國家資源,向特定企業提供不當優惠,以免扭曲破壞市場公平競爭。 歐盟委員會發布的公告顯示,調查集中在耐克兩家荷蘭分公司使用耐克商標、設計等所支付的專利使用費。由于專利使用費享有稅收優惠,耐克兩家荷蘭分公司通過支付這些費用可沖抵公司利潤進而少繳稅款。 公告稱,現時歐盟委員會認為耐克荷蘭稅收協定批準的專利使用費與市場實際情況不符,有“虛高”之嫌,即耐克荷蘭分公司通過故意多付專利使用費逃稅。 同時,公告指耐克在荷蘭收取專利使用費的兩家“機構”也有蹊蹺。這兩家在荷蘭無需納稅的“機構”沒有辦公人員,也無任何經營活動,可謂是兩個“空殼”。 公告表示,如果查實,意味著耐克利用與荷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逃稅,進而獲取不正當競爭優勢,荷蘭政府的做法則違反歐盟法規,等同“非法國家援助”。 這是歐盟再度援引“禁止國家援助”條款對跨國巨頭展開調查。2013年以來,歐盟相繼對蘋果公司與愛爾蘭政府、菲亞特與盧森堡政府、星巴克與荷蘭政府、亞馬遜與盧森堡政府等達成的稅收協定展開調查,結果要求蘋果公司補交130億歐元稅款,星巴克和菲亞特分別補交2000萬歐元至3000萬歐元稅款,亞馬遜補交2.5億歐元稅款。 2017年12月,歐盟指家居零售巨頭宜家與荷蘭政府達成的稅收協定“有詐”,宜家借機大肆逃稅,隨即對宜家展開調查。市場人士表示,此類案件一旦進入正式調查階段,就意味著存在嚴重違法嫌疑,預計最終都要補交稅款。(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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