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歐聯網援引歐聯通訊社報道,長期以來,德國一直面臨器官捐獻數量太低的困擾,為了改善這一狀況,德國衛生部長延斯·史潘(Jens Spahn)近日提交了一份新的器官捐獻法修正議案。 據報道,新器官捐獻法修正議案建議,德國每個公民將來都會被視為是器官捐獻者,除非該公民或其親屬主動提出反對意見,這是所謂的雙重異議解決辦法。該法案的目的在于增加器官捐獻者的數量,以解決目前器官嚴重不足的狀況。 衛生部長史潘日前發推文表示,他支持新器官捐獻法修正議案,是因為新法案對于成千上萬的病患來說,可以改善可移植器官來源狀況。新器官捐獻法修正議案是否能在聯邦議院獲得通過,目前還是未知數。 據統計,2018年,德國的器官捐獻人數為955人,這是自2009年以來器官捐獻人數首次上漲。2017年,德國的器官捐獻人數僅為769人。然而,在德國仍有近萬名病患在器官移植等待名單上,正在以每天3人的速度步入死亡行列。 2017年,德國每百萬人口的器官捐獻率僅為9.7%,該捐獻率在歐洲屬于低水平。西班牙百萬人口器官捐獻率在歐洲最高,達到了46.9%,而國際上公認的運轉器官捐獻體系所需的門檻是百萬人口捐獻率為10%。 自2012年以來,德國實行的器官捐獻法案為作出決定法規。也就是說,所有的醫療保險人都會被問到,是否愿意死后捐獻器官,這一決定會被記錄在冊,當然保險人也可以隨時改變決定。保險公司必須定期給保險人發送相關的信息材料。 依據德國現行法規,醫院只有在明確獲得同意捐獻意向后,才能移除已故者的器官。這就意味著已故者生前在器官捐獻卡上明確表示同意捐獻器官,或有相應遺囑及最親近的親屬表示同意捐獻器官。 依照新器官捐獻法修正議案規定,醫院可以把已故者視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其生前明確反對捐獻器官,或者親屬明確表示反對。 德國目前實行的認定死亡的標準為腦死亡。現代醫學認為,腦死亡后人將不會再有任何感覺,因此可在此時進行器官移除。這一認定死亡標準已逐漸被國際社會所接受,但并非沒有爭議。 被認定為腦死亡的人,在被移除器官時肌肉仍會不由自主地進行收縮。現代醫學認為這是脊柱反射,并非因為疼痛。醫療部門通常會對腦死亡者使用肌肉放松藥物,以便順利進行器官移除。 在歐盟其它國家,目前對于器官捐獻主要有兩種做法,主動同意或主動反對。在瑞士、丹麥、希臘、立陶宛、羅馬尼亞采取主動同意方式,也就是已故者生前主動同意器官捐獻,方可移除其器官。 在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奧地利、波蘭、愛爾蘭、匈牙利、葡萄牙、土耳其等國則采用主動反對方式,也就是已故者會被視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其生前主動反對器官捐獻。在這些國家旅游的游客如果意外死亡,倘若死亡前沒有記錄其對器官捐獻的態度,則也被視為器官捐獻者。 在比利時、芬蘭、挪威和愛沙尼亞,就算已故者生前沒有主動同意器官捐獻,同樣被視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其親屬提出反對。(鐘欣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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