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26日報道,日本川崎市擬立法對公開發表種族歧視言論者施以懲處。 報道稱,24日,日本川崎市政府已向市議會提出“無歧視尊重人權的社區營造條例”草案,管制民眾侮辱特定民族、人種,或表示要將其驅逐該市等仇恨言論。 根據該草案,川崎市禁止民眾在公共場合發表仇恨言論,或慫恿他人發表仇恨言論。草案還規定,違首次違反者將被施予勸告,第2次違反者可命其當場停止發言,若累計違反3次,則可公告其姓名或團體名稱,且川崎市政府將會代受害者向檢察廳或警方進行告發。此外,針對累計3次違反者,可課以最高日幣50萬(約3.2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川崎市府官員解釋稱,判別是否為“仇恨言論”的標準及是否可以罰款,將交由司法單位判定,行政單位無權恣意決定。 據悉,若該草案立法成功,川崎市將成全日本首個對仇恨言論制定刑事罰則的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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