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廣東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并從2019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其中強化了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列入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工作方案》強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首先從源頭開始,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自然資源等部門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其土壤環境調查評估結果,合理確定污染地塊的土地用途,明確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必須符合規劃用途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并征求生態環境部門意見。對涉及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以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在土地規劃、土地收回收購、供地、改變用途、開工建設等環節,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進行調查評估、風險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復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污染地塊被開發利用。 與此同時,要建立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將需要實施風險管控、修復的地塊納入名錄。列入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達到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向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移出名錄;未達到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 在農業面源污染源頭減量方面,《工作方案》要求,圍繞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目標,推進化肥減量增效。推進始興、五華等11個糧食生產大縣實施化肥減量增效示范11萬畝,推進大埔等7個縣開展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2019年年底前,鑒江、小東江、榕江、新興江等流域規模化養殖場全部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 此外,還要減少生活污染。推進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制定完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方案,一處一策開展整治,建立滾動銷號制度,建立全流程管理清單,做好整治后續管理。2019年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環境整治。繼續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項目建設,新增焚燒、填埋等無害化年處置能力6萬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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