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日電 人社部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布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通知強調,穩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大集體勞動爭議,對涉及勞動者人數較多、涉及金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廣的案件,仲裁機構負責人要掛牌督辦。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中華全國總工會、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聯合發布《關于實施“護薪”行動全力做好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處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為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解決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調解結案難、調查取證難、裁審銜接難等問題,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決定實施“護薪”行動。 《通知》首先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調解工作,包括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加強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妥善調處重大集體勞動爭議。 同時,進一步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質效,如集中辦結超審限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案件、暢通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增強爭議仲裁處理效果,以及加強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 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制訂工作方案,組織轄區內仲裁委員會對2019年7月31日以前超審限未辦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組織精干力量采取優先調解、優先開庭、優先裁決等措施加快辦理。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辦結,基本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超審限現象。 此外,要嚴格落實集體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組庭、送達等規定,穩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重大集體勞動爭議。對涉及勞動者人數較多、涉及金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廣的案件,仲裁機構負責人要掛牌督辦。 《通知》還提出,要進一步強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審判執行工作,包括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審理機制、加大案件執行力度、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保全規定。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提高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質效,集中辦結超審限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案件,組織轄區內仲裁委員會對2019年7月31日以前超審限未辦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采取優先調解、優先開庭、優先裁決等措施加快辦理。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于2019年9月30日前全部辦結,基本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超審限現象。 《通知》明確,各地要暢通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增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處理效果,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并進一步強化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審判執行工作,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審理機制,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執行力度,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保全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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