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利通區人民法院和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先后對被告人曹某等7人涉嫌詐騙、妨害公務一案,被告人李某等6人涉嫌詐騙、非法拘禁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兩案均系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受理的典型套路貸案件。 據了解,曹某等7人涉嫌套路貸惡勢力犯罪一案由金鳳區人民法院院長田貴東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審理,金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趙宏宇等3名員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此案系寧夏首例開庭審理的套路貸案件。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曹某等7人糾集在一起,打著民間借貸的幌子,利用被害人急需資金的心理,以零用貸、空放貸款(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通過采取讓被害人出具虛高借條、制作銀行資金走賬流水等手段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實施詐騙犯罪23起,詐騙8名被害人財物65萬余元,團伙成員肖某某還實施妨害公務犯罪1起。 經庭審質證,公訴人圍繞此案是否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個案犯罪事實認定等爭議焦點問題,與7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展開了激烈辯論,在強有力的指控下,7名被告人中有6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表示認罪悔罪,庭審取得了預期效果。 在被告人李某等6人涉嫌詐騙、非法拘禁案中,根據公訴機關指控,李某于2017年5月5日注冊成立寧夏捷信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信公司),從事汽車質押借款業務。其間,通過制造民間借貸假象,與被害人簽訂利息等內容空白的質押借款合同,虛增借貸金額等手段,刻意制造違約或肆意認定違約,隨意處置被害人的質押車輛以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先后將8名被害人的9輛汽車擅自轉賣他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共計400165元。 2018年3月,李某吸收被告人楊某某、郭某某入股,招收被告人李某甲、馬某為捷信公司員工,各被告人分工明確,形成了以李某為首,李某甲、郭某某、楊某某、馬某為成員的涉惡團伙。 這個團伙自成立以來,向社會公開宣傳以汽車質押借款,僅收取1.3%的低息、每月300元的停車費,快速放款,無其他任何費用等虛假信息,后采用上述手段侵吞被害人合法財產,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先后向84名被害人收取利息、停車費、中介費等各項費用,將其中15名被害人的15輛汽車私自轉賣他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共計2335950元。在此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李某甲、楊某某、郭某某、馬某甲對一名被害人非法拘禁13小時。 兩案均將擇期宣判。部分機關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部分被害人、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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