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3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羅姓男子在人行道上撿到蔡姓女子的農會提款卡,竟猜出提款卡密碼,領走蔡戶賬戶內461000元(新臺幣,下同)。蔡女多日后到農會補辦提款卡,驚覺存款被盜領報案,檢方偵結聲請簡易判決。基隆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后,依侵占遺失物罪處羅男罰金1萬元;詐欺取財罪判刑6個月。 判決指出,羅男2019年1月在新北市金山小學附近人行道,拾獲蔡女的農會提款卡等物,占為己有。羅男頭戴安全帽到農會自動柜員機,猜出蔡女提款密碼后,同月14日到19日共分17次盜領存款。 因為有每日提款上限,羅男14日到17日每天領3次,每次3萬元,18日領3次,每次2萬元,19日再領2次,金額分別為3萬元、11000元,合計461000元。 蔡女發現提款卡遺失,1月25日到農會補辦時,發現存款遭人盜領報警。警方調閱提款監視器畫面,鎖定羅男涉案予以逮捕。 檢方偵訊時,羅男承認盜領蔡女存款,被捕時僅剩3萬元,其余款項用于購買黃金項鏈和手表等物品,另送給不知情的羅父數萬元。 簡易庭審理后,認定羅男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1萬元,可易服勞役10日;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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