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柳州8月14日電 廣西柳州交警14日通報,一男子在微信群中公然辱警被網友舉報。目前,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據民警介紹,9日,柳州交警微博后臺接到網友舉報,一男子在微信群中公然辱警。從網友提供的圖片看到,9日晚上18點左右,一微信群自稱“泉哥”的男子,在有著198名群員的微信群里發送一段視頻,還陸續發布帶有侮辱性質的言論。 根據收集到的相關材料,1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大隊的民警找到辱警當事人何某,并口頭傳喚其到大隊接受詢問。 對于9日在微信群里的行為,何某稱是一時沖動。當時他將車輛停在康華小區,看到自己車子被貼違法停車告知單,旁邊停放在人行道上的另一輛車沒有被貼氣不過,便錄制小視頻發到群里,還沖動說出侮辱言論。對于當初沖動的言行,何某表示十分后悔。 了解情況后,機動大隊的民警將何某移交銀山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經派出所查明,何某在微信群中發表辱警言論的行為,屬于其他尋釁滋事行為,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13日,民警將何某送至拘留所執行拘留。 民警表示,何某將車輛停放在非機動車道以及斑馬線上,屬于違法停車,交警部門對其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屬于正常執法。民眾在遇到交警執勤執法時,應該積極主動配合,如果對交警執法過程有異議,可通過合理合法的途經進行咨詢了解,或是提起行政復議,切不可采取沖動的辱罵、毆打警力的方式宣泄不滿情緒。(完)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