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0日電(記者 趙文君) “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從明年1月起,保健食品標簽要醒目標注警示語、規范保質期標注方式。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日正式發布《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保健功能目錄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介紹,指南涉及產品上市后監管,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涉及產品市場準入,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指南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辦法推進保健食品注冊備案雙軌制運行,建立開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錄管理制度,以原料目錄和功能目錄為抓手,進一步強化產管并重,社會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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