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蓋倫 如今,大部分家長的手機里,都會裝著幾個和教育相關的APP。有的用來接收老師的通知,有的用來輔導孩子的作業。為引導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以下簡稱教育APP)有序健康發展,近日,教育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是國家層面發布的首個全面規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蓋各學段教育和各類教育APP。“教育APP是‘互聯網+教育’的重要載體,規范教育APP管理是促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的重要內容。”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雷朝滋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監管基調鼓勵支持并實行備案制 《意見》界定了教育APP的內涵和外延:教育APP是以教職工、學生、家長為主要用戶,以教育、學習為主要應用場景,服務于學校教學與管理、學生學習與生活以及家校互動等方面的APP。 它分為三種:市場競爭提供、師生自主選用;學校企業合作、學校組織應用;學校自主開發、部署校內使用。 雷朝滋說,根據國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對教育APP實施包容審慎監管,不設置準入許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在嚴守底線的前提下為新業態發展留足空間。 而備案制度,是《意見》明確的一項重要制度。 教育APP的備案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各省分頭實施、企業屬地備案”的原則開展。教育部制定教育APP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主體、備案時間、備案內容和備案流程。以省為單位推動備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本地區的教育APP提供者和教育機構進行備案。教育APP提供者為企業的要到注冊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省備案,全國有效”;而教育APP提供者為學校的,則要按照隸屬關系到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雷朝滋表示,教育部接下來將制定并出臺《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備案管理辦法》,備案工作將實現全程網上辦理。備案結果網上公示,公眾和機構均可查詢。 采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化原則 在有些高校,學生的感受是被APP綁架了。打水要一個APP,跑步要一個APP……教育APP過多過濫,使用教育APP應用陷入形式主義。對此,雷朝滋指出,根據他們今年3月開展的專項調研,確實有個別高校開發引進的APP超過了20個。 雷朝滋表示,為切實治理教育APP泛濫等問題,教育部將于近期啟動專項行動。明確學校行政部門或教師開發教育APP并要求學生使用的,需經學校批準立項,不得擅自開發;選用教育APP要充分征求師生、家長意見,并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要嚴格控制本單位教育APP的數量,同一業務、不同層次不得開發多個APP。 他強調,需要加強教育APP數據的統籌管理。“采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化原則,大范圍采集個人信息應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第三方APP采集個人信息應與學校簽訂數據安全協議。不得向用戶重復采取個人信息,嚴格限制采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 對于APP的商業行為,《意見》也做出了明確限制——“強制的不商業,商業的不強制”。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而推薦使用的教育APP應當遵循自愿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 雷朝滋告訴科技日報記者,教育APP仍然處于發展期,對教育APP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教育APP的標準規范,細化落實工作要求。“我們也會建立意見反饋和投訴舉報渠道,在規范行業管理和自律的同時,發揮專業機構、專家、家長等主體責任,加強社會監管。”雷朝滋說,監管的出發點是促進有序健康發展,教育部將加強和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減少重復檢查,避免對企業的正常運營造成不必要的干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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