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彰顯涉外知產案件平等保護 外企侵權在中國被訴
2019-10-08 07:05:21?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李雅蘭 我來說兩句 |
法院判決彰顯涉外知產案件平等保護 國外企業侵權在中國被訴 □ 本報記者 余東明 □ 本報通訊員 陳穎穎 原產地標注為意大利的進口的萊卡濾水器被訴侵犯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另一被告沃爾瑪超市對其中1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盜用中國專利 在沃爾瑪“上海山姆會員店”貨架上,一款“萊卡LAICA”5000SERIES-J51型濾水壺(以下簡稱萊卡J51型濾水壺)引起了聚藍公司的注意。這款濾水壺外包裝上顯示“生產企業:萊卡股份公司”“原產國:意大利”,但聚藍公司卻覺得與自己的發明專利“濾芯分離式直飲水壺”具有諸多相似之處。 聚藍公司買下后,經研究分析,該產品的技術特征落入了自己專利權利要求1、2、3、4、7、8的保護范圍。 聚藍公司認為,沃爾瑪華東公司未經自己許可擅自銷售、許諾銷售該產品,萊卡公司實施了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行為,兩被告均構成侵權。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兩公司停止侵權,并共同連帶賠償含合理開支在內的經濟損失人民幣200萬元。 被告萊卡公司辯稱,其進口、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原告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且實施的是現有技術,故沒有侵犯原告的發明專利權。 被告沃爾瑪華東公司辯稱,被訴侵權商品有正規進貨渠道,其作為銷售商,有合法來源,不構成侵權。 查明確已侵權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后認為,將兩款濾水壺的技術特征進行比對,雖然萊卡J51型濾水壺的上下兩個濾芯的卡接方式與聚藍公司涉案專利從屬權利要求4記載的技術特征不同,但該款濾水壺技術方案包含與涉案專利權利要求1、2、3、7、8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術特征,已落入專利權利要求1、2、3、7、8的保護范圍。 在萊卡公司不能證明被訴技術方案采用的是現有技術的情況下,該公司未經聚藍公司許可,進口、銷售并許諾銷售萊卡J51型濾水壺的行為侵害原告享有的發明專利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盡管沃爾瑪華東公司已證明萊卡J51型濾水壺由萊卡公司供貨,但在其收到的起訴狀中已載明聚藍專利權的基本信息、萊卡產品的基本情況、侵權比對結果等內容的情況下,應當推定此時沃爾瑪華東公司已知銷售的是涉嫌侵犯他人專利權的產品,但其未在合理時間內對侵權產品下架處理,應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銷售數量巨大 審理中,萊卡公司確認J51型濾水壺已出口到中國25000余件,自收到起訴后,已有3500至4000件退回供貨方,且退貨數量還在增加。 上海知產法院又查明,在萊卡公司網站“銷售網點”欄目的“線上”頻道中羅列了“天貓”“京東”“淘寶”“央視商城”“當當”“蘇寧易購”“亞馬遜”等11個平臺,“線下”頻道羅列了位于全國各地的實體店共230家,其中包括由被告沃爾瑪華東公司經營的“上海山姆會員店”。 上海知產法院認為,由于本案難以確定原告的實際損失以及兩被告的侵權獲利,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專利權的類型、被告萊卡公司確認的進口和退貨數量、萊卡公司銷售渠道、被告沃爾瑪華東公司提交之證據證明的進貨數量等因素,酌情確定兩被告應承擔的包含合理開支在內的賠償數額,據此作出一審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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